
一、现在道路交通紧急避险行为如何认定
道路交通紧急避险行为认定需考虑以下方面。
首先,须存在现实危险,如前方车辆突然急刹、行人突然闯入车道等,且危险必须是客观真实存在而非臆想。其次,避险行为须是不得已而为之,即没有其他合理方法避免危险,如无法通过减速、变道等常规操作避险时才采取紧急避险。再者,行为具有避险意图,是为了保护较大合法权益,如为避免撞上行人而碰撞其他车辆。
同时,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若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小于所避免的损害,一般认定为紧急避险;若造成的损害与避免的损害相当或更大,则可能不构成紧急避险。例如,为避免轻微刮蹭而导致严重交通事故,可能就超出必要限度。
二、道路交通紧急避险行为的法律责任如何界定
道路交通紧急避险行为的法律责任界定需依据不同情形判断。若避险行为属正当紧急避险,即该行为为避免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且未超过必要限度,造成的损害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若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给予适当补偿。但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在刑事责任方面,若符合紧急避险条件,一般不构成犯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负刑事责任,不过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道路交通避险致损的法律赔偿责任咋定
道路交通避险致损主要涉及紧急避险情形。依据《民法典》,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若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比如,甲为躲避乙违规驾驶的车辆,急打方向盘撞向路边栏杆致车辆受损,乙作为引起险情者,应承担甲车辆维修等赔偿责任。若因突发泥石流避险致他人财物受损,避险人无过错可不担责,但可适当补偿。
若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紧急避险人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当探讨现在道路交通紧急避险行为如何认定时,除了认定本身,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紧急避险行为造成他人损失该如何赔偿,一般来说,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若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给予适当补偿。另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紧急避险人需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如果您对道路交通紧急避险行为的认定细节、赔偿责任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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