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私假币罪构成要件如下: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货币的管理制度,也破坏了国家的对外贸易管理。
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货币的管理法规及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伪造的货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主体要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仍决意逃避海关的监管并将其运输、携带或邮寄进出国(边)境。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若符合上述要件,可能会被认定构成走私假币罪。
二、走私假币罪量刑标准如何判定
根据《刑法》规定,走私假币罪量刑依情节严重程度判定。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伪造货币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2万元,或者数量在20张(枚)以上不满200张(枚)的,一般属此档量刑范围。
犯本罪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在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或数量在200张(枚)以上不满2000张(枚)的适用。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数额在20万元以上,或数量在2000张(枚)以上;或有集团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走私等严重情节的适用。
三、走私假币罪从轻处罚情形如何认定
根据法律规定,走私假币罪从轻处罚情形可如下认定:一是自首,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轻处罚;二是立功,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可从轻处罚;三是从犯,在走私假币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应从轻处罚;四是犯罪未遂,已着手实施犯罪,因意志外原因未得逞,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五是坦白,虽无自首情节,但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轻处罚;六是有悔罪表现,如积极退赃、挽回损失等,可酌情从轻处罚。
当探讨如何界定走私假币罪的构成要件时,除了明确这些构成要件本身,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走私假币罪既遂与未遂该如何区分呢?一般来说,越过国(边)境、成功逃避海关监管等情况可能被认定为既遂。另外,在量刑方面,不同的走私假币数量和情节会对应不同的刑罚。如果对这些关于走私假币罪的延伸问题,像既遂未遂的判断标准、具体量刑细节等存在疑问,或者想深入了解界定构成要件的更多要点,别错过解决疑惑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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