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定敲诈勒索罪的犯罪中止,需符合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条件。
在敲诈勒索犯罪过程中,行为人主观上自动放弃犯罪意图,而非因外界不可克服的障碍停止,这是认定犯罪中止的关键主观要件。比如,行为人本已准备实施威胁行为索要财物,但因内心悔悟而放弃。
客观方面,一是在犯罪行为未实行终了时,行为人主动停止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如已写好威胁信但未发出。二是犯罪行为实行终了后,要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例如,发出威胁信后,及时采取措施阻止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并交付财物。
若符合上述主客观条件,就可认定为敲诈勒索罪的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未造成损害的应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减轻处罚。
二、怎样认定敲诈勒索行为的事实
认定敲诈勒索行为事实需考虑多方面。主观上,行为人要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若只是正常维权主张合理赔偿,不构成此故意。
客观方面,存在威胁或要挟行为。威胁方式多样,如以暴力伤害、揭露隐私、毁坏名誉等相逼。要挟内容通常是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的不利后果。
行为与结果间有因果关系,即被害人因受到威胁或要挟而产生恐惧,并基于恐惧心理交付财物。交付财物的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才构成犯罪,未达标准按治安案件处理。
判断时要综合全案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全面审查行为过程和情节,确保认定准确合法。
三、怎样认定敲诈勒索罪和非罪情况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认定敲诈勒索罪与非罪,可从以下方面判断。
从主观方面看,若行为人无非法占有目的,如为合法维权主张正当权益而使用一定威胁手段,不构成该罪。
客观方面,一是看行为方式,必须是使用威胁或要挟方法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威胁内容包括对人身、名誉等损害。二是看数额和情节,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或多次敲诈勒索才构成犯罪。若数额未达标准且非多次行为,属一般违法行为。
实践中,需综合主客观因素全面分析,准确区分敲诈勒索罪与非罪情况。
在探讨怎样认定敲诈勒索罪的犯罪中止时,除了认定本身,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犯罪中止后的法律后果,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另外,如何收集犯罪中止的证据也很关键,这可能涉及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证人证言、相关视听资料等。如果您对敲诈勒索罪犯罪中止的认定、法律后果、证据收集等问题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详细的法律规定和实际处理办法,不要错过解决疑惑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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