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怎样区分盗窃十二万与诈骗的情况
区分盗窃十二万与诈骗主要看行为方式和被害人的主观状态。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其行为特点是违背被害人意志,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取财物,被害人没有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的行为。
诈骗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也就是行为人通过欺骗手段让被害人“自愿”交出财物。
例如,趁人不备拿走他人价值十二万财物是盗窃;编造虚假理由让他人主动交付十二万则是诈骗。在司法实践中,需结合具体案情、证据等判断行为性质,以确定适用盗窃罪还是诈骗罪来定罪量刑。
二、怎样区分盗窃罪数额巨大和较大情况
盗窃罪数额较大、巨大的区分由司法解释规定。通常情况下,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巨大”。
不过,各省级高级法院、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司法实践中,判断数额适用本地标准,比如某省规定盗窃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属数额较大,五万元以上属数额巨大,那么该省司法机关就依此标准认定盗窃数额情况。
三、怎样区分盗窃案既遂和未遂情况
区分盗窃案既遂和未遂,关键在于判断财物是否已脱离被害人的控制并置于行为人控制之下。
失控说认为,只要被害人丧失对财物的控制,就构成既遂。如在公共场所,小偷将他人钱包扒出,被害人已无法掌控钱包,即便小偷还未离开现场,也属既遂。控制说主张,行为人实际控制财物才是既遂。例如入室盗窃,行为人将财物带出房屋,才算实际控制,构成既遂。
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以控制说为主,兼顾失控说。对于体积小、便于携带的财物,行为人将其藏于身上等实际控制时为既遂;对于体积大、难以移动的财物,使财物脱离原存放地,被害人失去控制,一般认定为既遂。
提及怎样区分盗窃十二万与诈骗的情况,除了直接的行为区别以外,还涉及诸多复杂情形。比如在数额认定上,是否包含特殊的费用或损失,以及在不同地区对于此数额的量刑幅度可能存在差异。而且,在共同犯罪中区分盗窃和诈骗更具难度,每个人的行为性质和作用也会影响定罪。若在实际中遇到类似案件,相关证据的获取和认定可能会令人头疼,比如哪些证据能有力证明是盗窃还是诈骗。若你在这些方面存在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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