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损坏他人物品赔偿谁负责
损坏他人物品,一般由实施损坏行为的人负责赔偿。若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应按物品实际价值赔偿,能恢复原状的可优先选择恢复原状。
若行为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若因第三人过错致使物品损坏,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若在工作或劳务过程中损坏他人物品,用人单位或接受劳务一方可能需承担替代赔偿责任,之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二、损坏他人物品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损坏他人物品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如下: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达到上述任一标准,公安机关会予以立案追诉。该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量刑上,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未达立案标准,按一般治安案件处理,行为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损坏他人物品拒赔怎么办
损坏他人物品拒赔,受损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首先可与对方协商,明确告知其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若协商不成,受损方可以找第三方调解,如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介入调解。若调解也无法解决,受损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物品损坏前的照片、购买凭证、维修发票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根据证据和事实进行审理,若判定对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对方仍不履行,受损方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当我们探讨损坏他人物品赔偿谁负责时,除了明确直接责任人的赔偿责任外,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如果是多人共同损坏了他人物品,那么这些共同行为人通常要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被损坏物品的一方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人要求全部赔偿。另外,若损坏物品是在职务行为过程中发生的,比如员工在工作时损坏客户物品,有可能由所在单位来承担赔偿责任。要是你在遇到损坏他人物品赔偿问题时,对责任主体的确定、连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清晰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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