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就要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此时夫妻去哪里诉讼离婚呢?此外,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夫妻都是两地分居,或者两人都在外地工作,像这种一方或双方身处异地的情况下,又应该去哪里提起离婚诉讼?本文将一一为大家解答问题。
一、夫妻去哪里诉讼离婚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异地应去哪儿起诉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异地起诉离婚有三种情况: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在起诉离婚时,当事人一定要注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因为我国的法院比较多,有的人在法律这方面不是很了解,就随便找了一家法院起诉,如果该法院对你的离婚案件不具有管辖权的话,那此时就不会受理你的案件,也就会让你白跑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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