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离婚时财产与债务的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财产方面,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通常属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但有证据证明属一方财产的除外,像一方婚前财产、因伤获赔等。
债务上,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例如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若能证明是一方不合理开支且未用于家庭生活,可不认定为共同债务。
具体分割时,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依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权益判决。对于债务,会审查是否为共同债务,再确定分担方式。总之,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公平合理分割财产与债务。
二、男女离婚时彩礼和嫁妆该如何分割
关于离婚时彩礼与嫁妆的分割,需结合法律规定及具体情形处理:
彩礼部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仅三种情形支持返还:1.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办理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若已登记且共同生活,或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消耗,则不予返还或酌情减少返还数额。
嫁妆部分:若为女方婚前父母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为婚后赠与且无明确约定仅归女方,则属夫妻共同财产,按均等原则分割(另有约定除外)。若嫁妆为女方专用生活用品(如衣物、首饰等),即使婚后赠与,通常也认定为个人财产。
实际分割需结合财产实际使用、消耗情况及双方过错等因素综合判定。
三、男女离婚时男方是否需给女方抚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夫妻离婚时男方无需向女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法定概念仅适用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而非夫妻之间的义务。
若涉及夫妻间的经济扶助,需区分“经济帮助义务”与抚养费的差异:
1.抚养费的性质:针对未成年子女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至子女成年或独立生活(《民法典》第1085条);
2.夫妻间的经济帮助:离婚时,若女方因客观原因(如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等)导致生活困难,且男方有负担能力,女方可请求男方给予适当经济帮助(《民法典》第1090条)。该帮助属一次性或阶段性经济支持,并非持续性“抚养费”,具体金额、方式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综上,男方对女方无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但需根据女方是否存在生活困难情形,履行相应经济帮助义务。
在探讨男女离婚时财产与债务要怎么分的基础上,还有一些重要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财产分割后可能面临的过户问题,若涉及房产等资产过户,需要遵循相关行政规定和法律程序。另外,债务的分担也可能出现新情况,如果后续债权人对债务分担有异议,该如何处理呢。这些都是与离婚财产和债务分割高度相关的。面对离婚时财产与债务如此复杂的划分问题,你是否还有未解开的疑惑呢?若有,别让难题困扰你,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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