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强制执行公证需要双方到场吗
强制执行公证通常需要双方到场。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在办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共同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这是因为公证机构要确保双方对债权债务关系及相关条款充分知晓且无异议,双方到场能当面确认各项内容,保证公证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若一方未到场,可能导致公证机构无法全面核实情况,影响公证效力,日后在强制执行环节也可能引发争议。所以,原则上双方应到场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以保障整个公证程序及后续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
二、强制执行公司,但是公司账上没钱怎么办
强制执行公司,若公司账上没钱,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调查公司其他财产,如房产、车辆、设备等,向法院提供线索,由法院查封、扣押、拍卖。二是审查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若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情形,可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让其在未出资范围内担责。三是调查公司债权,若公司对他人有到期债权,可申请法院执行该债权。四是关注公司是否存在恶意转移财产行为,若有,可通过诉讼撤销该行为,追回财产用于执行。若公司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发现公司有财产时可恢复执行。
三、强制执行公司立案后多长时间执行
强制执行公司立案后,执行时间法律未明确规定。一般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3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若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法院经审查,可责令原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决定由本院执行或指令其他法院执行。
在探讨强制执行公证需要双方到场吗这个问题后,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若一方无法到场,是否能通过委托他人办理来完成公证呢?答案是在符合规定且有合法委托手续的情况下是可行的,但手续要求较为严格。另外,强制执行公证后,若一方对公证内容有异议该如何处理呢?此时可通过法定程序提出复查等。强制执行公证在很多经济、民事活动中意义重大,若你对强制执行公证的流程、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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