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并未对结婚彩礼的具体数额作出规定。法律遵循婚姻自由、自愿原则,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正常的彩礼给付属于民间习俗,受法律尊重。
若以结婚为目的给予彩礼,之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给付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予以支持。所以,彩礼数额可由双方家庭协商确定,遵循自愿、适度原则,避免借婚姻之名索要高额财物。一旦因彩礼发生纠纷,可依上述规则处理。
二、法典对结婚彩礼退还情形是如何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若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况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生育子女、彩礼数额及用途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
三、法典对结婚彩礼退还金额有何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若查明属以下情形,法院应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项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法典未明确退还金额。实践中,退还金额会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判定。如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共同生活时间长,退还比例可能低;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程度,困难越大,退还比例可能越高;彩礼使用情况,用于共同生活的部分可能不退还。
在探讨法典中结婚彩礼的规定是多少时,除了明确法典本身未对彩礼具体数额作出规定外,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彩礼的返还问题,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符合一定条件下,给付彩礼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另外,彩礼的性质在法律上也有界定,它通常被视为附条件的赠与。若你对结婚彩礼的规定、返还情形等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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