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并发症算不算医疗事故
并发症不一定算医疗事故。判断医疗事故需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关键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无过失。
若在诊疗过程中,医护人员严格遵循诊疗规范、操作流程,对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已尽到预见和防范义务,因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限制而发生并发症,通常不认定为医疗事故。
然而,若医务人员存在疏忽、违规操作等过失行为,未对并发症进行合理预见、防范或处理,导致患者受损害,则可能构成医疗事故。比如该提前告知却未告知、该采取预防措施却未采取。所以,是否为医疗事故要结合具体诊疗情况判断。
二、医疗中出现并发症是否应担法律责任
医疗中出现并发症是否担责需具体判断。若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尽到合理诊疗义务,并发症难以避免,医疗机构通常无需担责。依据《民法典》,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才承担赔偿责任。
但如果因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如术前评估不足、术中操作失误、术后观察护理不当等导致并发症发生或加重损害后果,医疗机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患者可通过与医疗机构协商、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等途径维权。
三、医疗并发症致损害医院是否担责
医疗并发症致损害,医院是否担责需具体判断。若医院在诊疗过程中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尽到预见和防范义务,并发症难以避免,则医院通常无需担责。因为并发症是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不可完全杜绝。
但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如术前未充分评估、未履行告知义务、诊疗操作不当等导致并发症发生或加重损害,医院要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关键在于判断医院有无过错,可通过医疗鉴定等确定。
在探讨并发症算不算医疗事故时,我们还需关注与此紧密相关的两个问题。一是医疗过程中医生是否尽到告知义务,若医生未向患者充分说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情况,即便并发症本身不算医疗事故,在法律层面也可能存在一定责任。二是并发症出现后,医院的救治措施是否得当,如果因救治不及时或方法有误导致患者损害加重,也可能构成医疗事故。若你对并发症是否算医疗事故,以及上述相关问题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法律判定标准等内容,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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