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做婚前财产公证是否会告知男方
根据《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婚前财产公证是否告知男方需分情形:
1.单方个人财产公证:无需主动告知男方
若公证的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如婚前全款购房、存款等),且不涉及男方财产权益,一方可单独向公证机构申请公证。公证机构仅对申请人提交的财产凭证(如房产证、银行流水)、身份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查,确认财产为婚前个人所有后出具公证书,不会主动告知非申请人的男方(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申请人授权)。
2.双方财产约定公证:必须男方知晓并到场
若公证事项涉及双方财产权益(如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的约定),则需双方共同申请,男方需亲自到场签字确认,明确知晓并同意公证内容。此情形下男方自然知晓公证事宜。
建议:
虽单方个人财产公证无需告知男方,但从避免婚后财产混同或纠纷角度,建议就个人婚前财产范围与男方沟通确认,明确财产归属边界,减少后续争议。公证机构仅对申请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不介入当事人间的沟通义务。
(注:具体操作以当地公证机构要求为准,部分公证机构为降低风险,可能建议单方公证时书面声明财产为婚前个人所有且无共同约定。)
二、做婚前财产公证女方能全拥有吗
做婚前财产公证女方不一定能全拥有。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双方婚前财产归属等进行约定和证明。若双方在公证协议中明确约定将所有财产都归女方,且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从约定角度女方可全拥有。但如果没有这样的明确约定,婚前财产一般仍归各自所有,即各自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公证只是对财产状况和归属进行确认,不会改变原本财产所有权归属。所以,女方能否全拥有取决于公证协议具体约定内容。
三、做婚前财产公证男方是否要到场
是的,男方作为婚前财产公证的当事人之一,必须亲自到场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26条及《公证程序规则》第11条规定,自然人办理涉及人身关系或重大财产权益的公证事项,应当亲自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并到场确认意思表示。婚前财产公证属于对双方婚前财产归属的约定,需当事人亲自签署协议、陈述事实并接受公证员询问,以确保约定的真实性、自愿性。
若男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场,公证机构将不予受理该公证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如因重病卧床等无法到场),需提前与公证机构沟通,申请公证员上门办理,但仍需本人亲自确认相关内容,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当探讨做婚前财产公证是否会告知男方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公证后的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增值部分如何归属,这是许多人会关心的点。另外,若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经过公证的财产在分割时是否会有特殊情况。婚前财产公证涉及诸多法律细节和可能出现的状况。如果你对于婚前财产公证的告知情况、增值归属、分割特殊情况等还有疑问,想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知识,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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