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进行抚养权调解需要走哪些步骤
抚养权调解的核心流程基于自愿原则和子女最大利益原则,主要步骤如下:
1.启动调解:当事人可主动向受理案件的法院申请调解,或法院依职权在案件受理后组织调解。
2.参与主体: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需到场;年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法院应征求其意愿。
3.协商与引导:由法官/调解员主持,围绕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探视权行使等核心问题协商,主持人需引导双方恪守子女利益优先原则。
4.结果固化:达成一致的,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生效;调解不成则终止调解,转入审判程序。
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进行抚养权官司需准备何种资料
1.身份关系证据: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亲子关系鉴定报告,证明原被告与子女的亲子关系及身份信息,是诉讼的基础要件。
2.抚养能力优势证据:
经济能力:收入流水、纳税凭证、财产证明;
照料能力:工作时间安排、过往照料子女的记录、亲属协助抚养的书面承诺;
教育资源:学区房证明、教育规划材料。
3.对方抚养不利证据:如家庭暴力、恶习、重大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的证人证言等,用于反驳对方主张。
4.子女意愿证据:子女年满八周岁的,需提交其书面/视听形式的随己方生活的意愿声明。
上述材料需符合《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真实合法,以支撑己方“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主张。
三、进行抚养权诉讼时被告不到场怎么办
进行抚养权诉讼时被告不到场分不同情形处理。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在被告未参与庭审陈述、辩论等环节下,法院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及陈述事实等依法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对其拘传。“必须到庭”一般指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抚养权相关事实等情况。
被告不到场不影响法院审理和判决,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依法对抚养权归属作出裁判。
当探讨进行抚养权调解需要走哪些步骤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调解成功后,抚养权确定下来,后续的探视权如何合理安排,这关乎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与孩子的相处。另外,随着孩子成长,生活、教育等费用可能会增加,抚养费用的调整该如何协商。这些都是抚养权调解后可能面临的问题。若你在抚养权调解步骤、后续探视权安排或抚养费用调整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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