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其构成标准如下: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劣药”指药品成分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一般指造成轻伤、重伤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主体: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依据《刑法》第142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一般指造成轻伤或者重伤,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等。“后果特别严重”通常包括致人死亡、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等。
若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三、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从轻处罚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及司法实践,生产、销售劣药罪从轻处罚情形如下。一是自首,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依据《刑法》可从轻处罚。例如犯罪嫌疑人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二是立功,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也会从轻处理。三是坦白,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属于坦白,法院量刑时会酌情考虑。四是犯罪情节轻微,如生产销售劣药数量少、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小等,可从轻处罚。五是积极退赃退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的,量刑时也可从轻考量。
在了解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标准是什么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生产销售劣药罪的量刑标准如何,它会依据犯罪情节的轻重、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因素来判定不同的刑罚。另外,若涉及单位犯罪,单位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会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这些拓展问题对于全面认识生产销售劣药罪至关重要。如果您对生产销售劣药罪的这些拓展内容或其他相关法律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精准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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