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醉驾存在以下不能立案的条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比如,醉酒程度较低,驾驶距离极短,且未发生任何危险后果或仅轻微影响交通秩序。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醉驾法定最高刑为拘役,追诉时效为五年,若超过该期限则不再追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但醉驾并非此类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需结合具体法律规定判断。
二、醉驾不构成犯罪的判定标准有哪些
在我国,醉驾一般涉嫌危险驾驶罪,但存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判定标准主要如下:
一是挪动车位型。仅为了挪动车位,未到道路行驶,比如在居民小区内短距离移动车辆,未发生危害后果,不构成犯罪。
二是救治病人型。为送生病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赶去医院陪同救治,醉驾且未发生交通事故,情节轻微的,可不认为是犯罪。
三是睡觉休息型。驾驶人饮酒后想驾车回家,但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停车睡觉,未造成危害后果,不构成犯罪。
四是隔时醉驾型。饮酒后间隔数小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但有证据证明驾车时已不具备醉酒状态下的危险驾驶能力,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不定罪。
三、醉驾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等规定,醉驾不追究刑事责任存在如下情形:一是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依据《刑法》第十三条可不认定为犯罪。比如,醉酒后在公共停车场短距离挪车,未发生实际危害且及时停止。二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三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若国家发布特赦令涵盖此类情形,则不再追究。四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人死亡后,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消灭。实践中,对于血液酒精含量刚超过醉驾标准,且具有积极悔罪、未造成后果等情节,可综合判断,情节轻微的,可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在探讨醉驾不能立案的条件是什么时,除了明确这些法定条件外,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了解。比如,若因醉驾被认定不立案,但后续发现存在新的证据或事实,案件是否会重新启动立案程序,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另外,不立案后当事人的驾驶证等证件状态如何处理,是否还会面临其他行政方面的处罚。如果您对醉驾不立案后的这些后续情况,或者对醉驾不能立案的具体条件还有更多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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