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婚外情期间每月转账属何种行为
婚外情期间每月转账行为性质需分情况判断。若转账是出于赠与目的,且款项为赠与人个人财产,该赠与有效;若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配偶同意的赠与行为侵犯了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配偶可主张赠与无效并要求返还。
若转账是基于借款等其他法律关系,有证据证明存在借贷合意,如借条、聊天记录等,则转账构成借款,出借人可要求偿还。此外,若转账是基于不正当交易,如为维持婚外情关系的“包养费”等,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
二、婚外情期间共同花费是否能讨回
婚外情期间共同花费能否讨回需分情况判断。
若花费是双方在日常交往中的正常消费,如吃饭、看电影等,属于一般赠与或共同消费行为,通常不能讨回。因为这被视为双方基于情感和交往的自愿支出。
但如果是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大额赠与,如赠与房产、车辆等贵重物品,这种情况下,未出轨方有权以侵犯其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要求第三者返还。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擅自处分重大共同财产,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未出轨方可以通过诉讼主张该赠与行为无效,要求第三者返还相应财产。
三、婚外情期间租房居住是否构成重婚罪
婚外情期间租房居住不一定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法律上的重婚是再次登记结婚;事实上的重婚是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生活。
仅租房居住,若双方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可能仅违反夫妻间忠实义务。若以夫妻名义对外相称,周围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即便未登记,也构成重婚罪。是否构成该罪需根据具体事实判断,关键在于有无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当探讨婚外情期间每月转账属何种行为时,除了明确转账行为本身的性质,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如果转账金额较大,配偶是否有权要求返还?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未经另一方同意时,一方擅自处分可能被认定无效,配偶可以主张返还。另外,转账行为是否构成赠与,在不同情形下也有不同判定。若转账是基于情感维系等意图,可能被视为赠与,但也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若你对婚外情转账的返还问题、赠与判定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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