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机动车的权利归属如何认定
机动车作为特殊动产,其权利归属认定有相应规则。一般情况下,以交付作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当机动车买卖合同生效且完成交付,受让人便取得机动车所有权。
不过,登记是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要件。若未办理过户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比如机动车所有权人甲将车卖给乙并交付,但未过户,后甲又把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完成过户,此时丙可取得车辆所有权,乙只能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实践中,认定机动车权利归属需综合购车合同、付款凭证、交付时间等证据。若涉及权属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
二、机动车权利归属认定时法律依据有哪些
机动车权利归属认定主要依据以下法律:
《民法典》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作为动产,交付通常意味着所有权转移。若甲将车交付给乙,未办理登记,乙也取得所有权。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申请机动车登记,应提交相关证明、凭证。不过,车辆登记是行政管理手段,非所有权取得要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中车辆登记单位与实际出资购买人不一致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指出,若能证明车辆实际出资购买人与登记名义人不一致,不应确定登记名义人为车主,而应按实际出资情况确定车辆所有权人。
三、机动车权利变更时法律判定依据是什么
机动车权利变更主要涉及所有权和抵押权等。所有权变更判定依据以交付和登记为主。《民法典》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机动车交付后,所有权转移,但未登记不影响物权在当事人间转移,只是不能对抗不知该权利变动的善意第三人。
抵押权方面,《民法典》规定,以交通运输工具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签订有效抵押合同,抵押权就设立,登记起到对抗效力。办理变更时,还需按《机动车登记规定》到车管所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当探讨机动车的权利归属如何认定时,除了常规认定方式,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机动车在交易过程中,若未完成过户手续,权利归属会存在怎样的变化,这可能影响到后续的责任承担和权益行使。另外,当机动车涉及抵押、质押等情况时,权利归属又该如何界定,这些情况都会对车主的权益产生重要影响。若你在机动车权利归属认定方面,或是遇到交易未过户、抵押质押等相关问题时感到困惑,别让疑问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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