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需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自诉案件范围,即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3.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且证据需符合法定形式,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
需注意,自诉案件一般由被害人提起,若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二、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依据《刑事诉讼法》,法院受理自诉案件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属于自诉案件范围,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是属于受诉法院管辖。
三是由被害人告诉;若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因受强制等无法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代为告诉。
四是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满足上述条件,法院才会受理自诉案件。
三、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法律程序有哪些
法院受理自诉案件的法律程序如下:首先是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需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若书写困难可口头告诉。法院会进行审查,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二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立案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代为告诉人。受理条件包括属于自诉案件范围、有明确被告人等。若符合立案条件会开庭审理,审理时可进行调解(除公诉转自诉案件),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自诉。若缺乏罪证且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说服其撤诉或裁定驳回。
明确了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的条件都有什么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需了解。比如自诉案件立案后,若证据不足该如何处理呢?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另外,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吗?大部分自诉案件是可以调解的,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除外。若你对自诉案件的证据收集、调解程序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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