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信诈骗从犯的犯罪数额认定,需结合共同犯罪原理及电信网络诈骗的专项司法解释确定:
一、数额认定原则
根据《刑法》第25条(共同犯罪)及“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电信诈骗共同犯罪中,从犯应对其参与期间该诈骗团伙实施的全部诈骗数额承担责任,而非仅对个人实际分得的赃款数额负责。此处“参与期间”指从犯加入团伙至退出(或团伙解散)期间,团伙实施的所有诈骗行为,无论其是否直接参与某笔具体诈骗。
二、从犯的量刑考量
从犯系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如具体实施诈骗操作但非策划者)或辅助作用(如提供技术支持、转账取现等)的行为人。其量刑以共同诈骗总额为基础,结合其地位、作用,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数额标准对应的量刑档次
电信诈骗数额标准为:
数额较大:3000元以上(入罪起点);
数额巨大:3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50万元以上。
从犯的量刑需根据共同总额落入的档次,再适用从宽情节。
综上,电信诈骗从犯的数额认定核心是“参与期间的团伙总额”,量刑时兼顾其辅助/次要地位。
二、电信诈骗从犯最轻的判决时间是多久
电信诈骗从犯最轻可能免予刑事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电信诈骗构成诈骗罪,若诈骗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若从犯在犯罪中情节显著轻微,作用很小,且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情节,可能会被免予刑事处罚。即便判刑,若符合条件适用拘役,最短为一个月;适用管制,最短为三个月。
三、电信诈骗从犯数额如何认定
电信诈骗从犯数额认定,需综合考量其在犯罪中的具体作用及参与程度。
首先,应根据其参与诈骗的金额来确定基础数额。若从犯直接参与了部分诈骗行为,那这部分金额就是认定的重要依据。
其次,对于虽未直接实施诈骗行为,但为诈骗提供帮助,如提供技术支持、协助转账等,应根据其行为对整个诈骗犯罪结果的影响来认定。这可能涉及到按照其帮助行为所指向的诈骗金额比例来确定其应承担的数额。
再者,若从犯在犯罪过程中有分赃行为,分赃数额也可作为参考,但并非唯一标准,仍需结合其参与的犯罪行为整体考量。总之,电信诈骗从犯数额认定要全面、综合分析其在犯罪中的各方面表现,以准确确定其应承担责任的数额范围。
我们已经了解了电信诈骗从犯犯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其实与之相关的还有一些重要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电信诈骗从犯的量刑与主犯有怎样的区别,通常从犯会根据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另外,电信诈骗从犯若有立功表现,在犯罪数额认定和量刑上又会有怎样的影响,一般立功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重大立功则可减轻或免除处罚。若你对电信诈骗从犯犯罪数额认定及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答案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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