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婚姻是一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但在现代,已不像古代那样,结了婚才能同居,非婚同居的现象已很是普遍了。曾经流传过非法同居的说法,现在也已改成非婚同居。那么,中国的《民法典》非婚同居方面是否有什么新的规定呢?下面就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出的资料吧。
《民法典》同居几年属于事实夫妻
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夫妻了。我国在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的合法性。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处理,不论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不论双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个阶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婚姻关系要件。之后,必须补办登记,否则不受法律保障。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因此,事实婚姻、事实夫妻已经是不被法律承认的,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必须登记。
事实婚姻是怎么认定的
所谓事实婚姻,其实就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就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在一起所形成的婚姻。事实婚姻其实也是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只是它不被法律所认可与保护。
事实婚姻-概念: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离婚必须是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的,在此基础上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才有效。也就是说如果某一方不愿意协议离婚,但受到另一方的欺骗、胁迫而达成离婚协议的,该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首先离婚是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的解除。若双方的夫妻关系不具备合法性,那么对此协议离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其次,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离婚才具备法律效力。
律师提醒: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问题只能通过诉讼程序办理。
由此可见,非婚同居已经换成事实婚姻的说法了。很多年轻人都不再拘束与结婚登记的形式了,相处到一定的程度便同居在一起,成为彼此的伴侣,虽未领结婚证,却已互为夫妻。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婚姻是美好的事情,请谨慎对待,不管是怎样的方式。若是还有其他新《民法典》非婚同居的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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