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婚同居期间的债务承担需区分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核心依据为债务的形成原因及用途,具体如下:
一、个人债务的认定与承担
若债务系一方以个人名义负担,且未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则属个人债务,由负债方单独承担。
法律逻辑:非婚同居关系不适用婚姻家庭编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推定规则,需严格依据债权债务的相对性及实际用途判断。
二、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承担
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应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
1.合意负债:双方共同签字、事后追认,或明确达成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
2.用途指向共同利益: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但实际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举证责任:主张共同债务的一方需举证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存在共同合意;无法举证的,推定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参考
《民法典》第1054条、《民法典》合同编关于债权债务的一般规定,及司法实践中“同居期间共同债务按共同共有处理”的裁判规则。
结论:非婚同居债务不当然共担,需结合合意与用途综合认定,举证责任是关键。
二、非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该如何认定
非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认定不适用夫妻法定共同财产制,需依意思自治与实际出资原则确定,核心规则如下: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2条,同居财产分割可诉至法院处理,具体认定:
1.约定优先:双方书面或口头约定财产共有(需举证证明约定存在)的,按约定认定;
2.共同投入的共有:无约定时,若财产系双方共同出资购置(如共付房款、共同经营收益)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共有,按共有处理。能证明出资比例的,按份共有;出资比例不明的,推定为等额按份共有;
3.个人财产排除:一方婚前财产、单独出资且登记于个人名下的财产、继承/受赠明确归一方的财产,均属个人财产。
需注意:同居财产不默认共有,主张共同财产需举证(如转账记录、出资协议),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三、非婚同居期间财产该如何分配
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分配需结合《民法典》物权编及相关司法实践规则处理,核心区分个人财产与共有财产,具体如下:
一、个人财产的认定
同居期间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继承/赠与中明确仅归一方的财产,或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参与分配。
二、共有财产的分配原则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同收益的财产(如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经营收入等),按以下规则处理:
1.按份共有优先:若能证明出资比例(如转账记录、出资协议),按出资比例分割;
2.贡献度补充:出资比例不明时,结合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劳动、管理、时间投入)确定分割比例;
3.无法举证则酌情均分:无任何证据证明出资或贡献的,法院可根据公平原则酌情按均等或合理比例分割。
三、关键提示
同居关系不适用婚姻家庭编的法定共同财产制,需留存出资凭证、财产约定协议、共同管理记录等证据,以明确财产归属及比例。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共有财产。
(注:本解答基于一般情形,具体需结合个案证据及法院裁判尺度调整。)
在探讨非婚同居期间的债务由谁来承担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一方面,若债务是以双方名义共同借贷的,通常双方都有偿还责任。但如果一方能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可能无需承担全部偿还责任。另一方面,对于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若用于共同生活,另一方可能也需承担部分责任。非婚同居的债务承担情况较为复杂,实际处理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难题。若你对非婚同居期间债务承担的具体认定、举证等问题存在疑惑,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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