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研判与策略规划
霍新丹律师团队接手案件后,依据“证据充分、被告缺席审理”的特点,制定了精准的维权策略。在核心依据锁定上,以《借条》《收条》及银行转账记录为关键,这些证据直接证实了借贷关系的成立、款项的实际交付以及违约条款的约定。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借贷关系的成立和款项交付是核心要素,这些核心证据的锁定为后续维权奠定了坚实基础。
证据梳理重点方面,律师团队整合借款凭证、转账流水、律师费支付凭证,形成“借贷合意—款项交付—维权损失”的完整证据链。这一证据链的构建,使得各项诉求都有了充分的证据支撑,保证了诉求的无懈可击。例如在案例中,通过完整的证据链,能够清晰地证明原告的出借行为以及被告的违约事实。
对于利息主张,由于《借条》约定月利率3%超出法定司法保护上限,律师团队将其调整为年利率14.2%。这一调整符合法律规定,确保了利息主张的合法性,避免了因利息过高而不被法院支持的风险。
证据梳理与体系搭建
为应对被告缺席审理的情况,律师团队指导当事人对证据进行系统化整合。借贷关系证据组中,《借条》原件明确了二被告共同借款的合意、借款金额、利率及违约费用承担约定;《收条》原件则佐证了二被告确认收到借款。款项交付证据组通过银行转账记录,清晰展示了借款的转账时间和收款账户,证实原告已全面履行出借义务。维权损失证据组提交的《委托代理合同》及律师费发票,证明了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符合《借条》约定的违约方承担范围。通过这样的证据体系构建,即使被告缺席,法院也能清晰认定案件事实。
庭审推进与逻辑阐释
庭审中,律师团队围绕核心诉求,结合证据与法律规定进行了清晰陈述。在借贷关系合法性论证上,指出二被告出具的《借条》《收条》系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原告已按约定足额交付借款,所以二被告应履行还款义务。对于利息主张,说明调整后的年利率14.2%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依法支持。在律师费主张方面,强调《借条》约定合法有效,且律师费已实际发生、金额合理,二被告应按约支付。对于被告缺席的情况,明确告知法院被告视为放弃相关诉讼权利,法院应依据现有证据依法裁判。这种清晰的庭审陈述,使得法院能够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最终全面采纳了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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