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焦点定位
本案事实清晰,证据确凿,被告人张XX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在此情况下,刘苗律师所在的辩护团队精准地将辩护焦点定位在量刑情节挖掘与刑事谅解达成上,目标是争取缓刑。这一策略避免了在无罪或定性辩护上做无用功,而是集中精力解决对当事人命运至关重要的量刑问题,化被动为主动。在司法实践中,当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时,这种精准的定位能让辩护工作更有针对性,提高辩护效率。
悔罪态度强调
在法庭上,辩护团队充分肯定张XX归案后始终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的悔罪态度,强调其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在过失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悔罪态度是法官量刑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如实供述表明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有清晰的认识,自愿认罪认罚体现了其配合司法机关的积极态度。强调初犯、偶犯则进一步说明被告人并非惯犯,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为争取从轻量刑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刑事和解推动
这是本案辩护的关键环节。律师积极与当事人及其家属沟通,阐明取得被害人谅解对争取缓刑的决定性意义,并全力推动赔偿协商工作。在审查起诉阶段先行赔偿部分医疗费6万余元,审判阶段又追加赔偿8万元,累计赔偿总额达到14万余元。律师在这个过程中扮演了沟通桥梁的角色,不仅向当事人释明法律利害,还协助其与被害方进行有效协商。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书,将《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和解”从宽处理的制度落到实处,为法官适用缓刑提供了坚实的现实依据。
情理法交融
辩护工作还充分考虑了案件起因是生产作业中的过失,当事人务农为生的经济状况和家庭角色。通过积极赔偿既弥补了被害人的损失,也展现了当事人的悔罪诚意。这体现了情理法的交融,使得法庭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也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与教育挽救功能。对于因一时疏忽而触法的劳动者,给予了最有利的法律结果,最大程度地减少了对两个家庭的二次伤害。在过失犯罪案件中,这种综合考虑案件背景和当事人情况的辩护方式,有助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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