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寿瑶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服务于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她担任多家中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在企业合规、债务执行、婚姻家事等方面经验丰富。这次,她接手的是一起包租公司“空壳”跑路引发的案件,案号为(20XX)川01XX民初XXXX号,在成都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
案件困境初现
原告唐XX与被告成都住XX公司签订了《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然而自2019年12月24日起,该公司停止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不仅如此,公司试图通过股权转让等手段逃避债务,使得原告面临租约到期却无法收回款项的困境。如果仅起诉合同相对方这家“空壳”公司,很可能面临执行回款难的问题。
调查发现关键
郭寿瑶律师并未局限于常规思路,而是深入调查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她查明,被告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了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这一关键证据的发现,为后续的诉讼策略调整奠定了基础。
调整策略锁定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郭律师敏锐地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于是,她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本案共同被告。这一举措打破了包租公司通过“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将赔偿责任主体锁定在了股东身上。
庭审主张连带责任
庭审中,郭律师依据调查结果,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发生混同。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黄XX和邱XX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此,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她的这一主张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为原告的诉求提供了有力支撑。
精准核算权益最大化
郭律师还详细梳理了原告垫付的租金、物业费、垃圾清运费、水电燃气费等各项损失。针对被告的逾期付款行为,她主张了逾期利息,并主动将计算标准调整得合理合规,按年利率4.16%计算,以获得法院支持。这种精准核算损失的做法,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客户的权益。
最终,法院采纳了郭寿瑶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合法有效,成都住XX公司构成违约。认定被告公司为自然人独资,黄XX与邱XX在持股期间均未实缴出资,且无法证明财产独立,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判决被告成都住XX公司支付原告租金9500元,支付物业费、水费、垃圾清运费共计1723.17元,支付逾期利息,被告黄XX、邱XX对上述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郭寿瑶律师通过专业的调查和严谨的诉讼策略,成功解决了“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执行难题,为房东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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