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小额诉讼程序能不能采用书面审理
小额诉讼程序一般不采用单纯书面审理。小额诉讼程序是简易程序的特殊类型,以简便、快捷解决纠纷为目的。通常要求开庭审理,保障当事人辩论、质证等诉讼权利。
不过,若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其合法权益,法院可以采用书面方式审理。如当事人对事实、证据无争议,仅对法律适用有异议,法院可结合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据作出裁判。但即便书面审理,也要确保程序正当、保障当事人基本权利。
二、小额诉讼程序可不可申请再审
小额诉讼程序可以申请再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小额诉讼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若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能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申请再审是当事人重要的救济途径。不过,再审申请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并不必然启动再审程序,需经法院审查符合条件才会再审。
三、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小额诉讼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且标的额需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标的额超过前述标准,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适用该程序的案件类型广泛,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身份关系清楚的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纠纷等。然而,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涉外民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需要评估、鉴定或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等,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能高效解决小额纠纷。
在探讨小额诉讼程序能不能采用书面审理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小额诉讼程序以高效快捷为特点,即便采用书面审理,也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另外,书面审理后若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其救济途径也是大家关心的问题。通常当事人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合法方式提出异议。如果您在小额诉讼程序的书面审理、权益保障、结果异议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错过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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