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诉讼管辖权一般按以下规则确定:
一般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指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特殊管辖: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双方均被监禁或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法院管辖。
二、婚姻诉讼的期限时长是多少
婚姻诉讼期限依程序不同而有别。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则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若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三、婚姻诉讼的管辖权应当如何确定
婚姻诉讼管辖权一般按以下规则确定。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存在特殊情况,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人提起婚姻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在了解婚姻诉讼的管辖权该怎么确定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确定管辖权后,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理婚姻诉讼案件时,适用的具体司法实践和审判倾向可能存在差异,这可能会对案件结果产生一定影响。另外,在婚姻诉讼中,若涉及不动产等财产纠纷,可能还会存在专属管辖的特殊规定。如果您在确定婚姻诉讼管辖权方面还有疑问,或者想了解不同地区审判差异、专属管辖等相关问题,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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