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大病险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大病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购买大病险,且保险收益为现金价值等财产利益形式,在离婚等情况下,该现金价值部分一般算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大病险赔偿款,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人身专属性,明确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外,若婚前已购买大病险且婚后未用共同财产继续缴费,该保险通常也属于个人财产。
二、大病险理赔金在离婚时是否分割
大病险理赔金在离婚时通常不分割。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大病险理赔金是基于被保险人身体遭受重大疾病风险而获得的补偿,其目的是用于被保险人治疗疾病、恢复健康等,具有特定人身属性,主要保障被保险人权益。所以,在离婚时,大病险理赔金应归属于获得理赔的一方,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夫妻双方另有书面财产约定的除外。
三、大病险理赔金继承时有无法律分割规定
大病险理赔金继承有法律分割规定。若保险合同指定受益人,理赔金归受益人所有,不属遗产,不参与继承分割。
若未指定受益人,理赔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按《民法典》继承编规定处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
无上述情况则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均等,特殊情况可不均等。
除了了解大病险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大病险算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后,若有一方后续发生重大疾病并要理赔,理赔金该如何分配。又比如,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另一方购买大病险,万一离婚时,这份保单的归属及剩余保费的处理也是个实际问题。面对大病险财产属性及后续可能产生的复杂情况,你是否还有诸多疑问?如果想进一步弄清楚这些细节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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