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的基础之上,要是造成的损害结果比较严重的话,就会构成交通肇事,但此时并不必然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因此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也不是一定就会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不过此时往往对逃逸行为的处罚都是比较重的,那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即,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1、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2、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实践中,在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进行处罚之前,必须要先作出严格的认定才行,毕竟并不是所有肇事者在事故发生之后离开现场的行为都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认定清楚之后再进行处罚,才是合理的。当然,在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况下,对逃逸行为的处罚是比较重的,起刑点就为3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