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原则上不具有可继承性,因其系基于受害人遭受精神痛苦而产生的人身专属权利,与受害人的人身利益紧密关联,具有不可转让性。但依据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存在两种例外情形:
1.赔偿义务人书面承诺赔偿:若赔偿义务人已以书面形式明确承诺向受害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则该请求权转化为确定的债权,不再具有严格人身专属性;
2.受害人已提起诉讼:若受害人在生前已就精神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该请求权已进入司法确认程序,成为可期待的债权。
上述两种情形下,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作为受害人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继承编的相关精神)
二、精神损害赔偿鉴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及数额确定需结合以下核心标准:
一、适用前提
仅当自然人的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或身份权(如婚姻家庭关系中的配偶权)遭受“严重精神损害”时,方可主张。法人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二、数额确定的关键因素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院主要考量:
1.侵权过错程度(故意>重大过失>一般过失);
2.侵权情节(手段恶劣性、场合公开性等);
3.损害后果(是否造成残疾、精神疾病、死亡等严重后果);
4.侵权人获利情况及经济赔偿能力;
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三、实务要点
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抚慰性,数额通常不高(如普通人身伤害案件多在数千元至数万元区间),需以“严重精神损害”为核心举证方向(如医疗机构的精神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
综上,精神损害赔偿无统一“量化鉴定标准”,需结合个案综合判定。
三、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标准是哪些
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及数额确定标准如下:
一、适用条件
1.侵权行为客体: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人身权益,或人格尊严、人身自由受侵害;或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如遗物、纪念物)被毁损;或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等人格利益被侵害。
2.损害后果:需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如精神失常、自杀倾向、长期失眠等,轻微痛苦不支持);
3.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与精神损害存在直接因果联系;
4.主观过错:侵权人主观具有故意或过失(无过错责任情形除外,如产品责任)。
例外:法人/非法人组织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二、数额确定标准
法官结合以下因素自由裁量:
1.侵权人过错程度;
2.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情节;
3.损害后果严重程度;
4.侵权人获利情况;
5.侵权人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无统一固定数额,各地法院通常根据上述因素划定参考区间(如轻微损害数千元,严重损害可达数万元至数十万元)。
以上为核心法律要点,具体需结合案件事实综合判断。
在探讨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不可以继承之后,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如何确定,这往往会受到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造成的后果等多种因素影响。另外,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在哪些具体情形下能够得到法院支持,也是大家关心的。如果您在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继承、赔偿金额确定以及适用情形等方面存在疑问,想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知识,别错过获取专业法律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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