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挪用资金罪属于公诉案件,而非自诉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2条及《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单位资金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同时破坏单位管理秩序,具有社会危害性,依法应由国家追诉。其追诉流程为: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向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依法审判。
自诉案件限于三类: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案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身权利的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挪用资金罪不属于前两类自诉案件,仅在“公安/检察院不予追究”时,被害单位可依据第三类情形提起自诉,但此为例外,不改变其公诉案件的本质属性。
综上,挪用资金罪原则上为公诉案件。
二、挪用资金罪案发前应如何进行归还
挪用资金罪中,案发前归还是指司法机关立案前的退赃行为,其法律效果及操作要点如下:
一、归还行为的法律性质
挪用资金罪为行为犯,若挪用行为已满足追诉标准(如数额较大超三月未还、营利/非法活动),则犯罪既遂,案发前归还不阻却犯罪成立,但属退赃情节,可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时);若挪用未达追诉标准(如数额不大、未超三月且非盈利/非法活动),案发前归还可避免入罪。
二、案发前归还的操作建议
1.全额退赃:
需归还全部挪用本金及合理孳息(如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保留转账记录、单位出具的收条(明确载明“归还挪用款项”)等书面凭证,避免后续争议。
2.争取单位谅解:
主动向单位坦白挪用事实,出具书面悔过书,与单位达成谅解协议(需单位明确表示不追究刑事责任),可降低单位报案概率。
3.区分挪用类型:
若用于非法活动(如赌博):即使归还仍构罪,但退赃可显著降低量刑;
若属“超三月未还”型:若案发前(立案前)已归还且未超过三月,则不满足“超三月未还”要件,不构罪;
若用于营利活动(如炒股):数额较大即构罪,归还仅为量刑情节。
三、注意事项
若单位已报案,案发前归还仍需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并提交退赃证据,争取自首+退赃的双重从轻情节。
综上,案发前归还的核心是全额退赃+单位谅解,以最大程度降低刑事风险。若已达犯罪既遂,退赃可有效减轻处罚。
三、挪用资金罪三个月会怎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2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挪用资金罪中“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情形需结合数额标准判断法律后果:
1.构成犯罪的情形:若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10万元以上)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即满足挪用资金罪的入罪条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不构成犯罪的情形:若挪用数额未达“数额较大”标准(低于10万元),即使超过三个月未还,也不构成刑事犯罪,仅需承担单位内部纪律责任(如降职、罚款)或民事返还责任。
需特别注意:若挪用资金用于营利活动(如炒股、放贷)或非法活动(如赌博、走私),则不受“三个月”时间限制——营利活动数额10万以上、非法活动数额6万以上即构成犯罪,量刑同上。
建议结合具体挪用数额、用途及单位态度,及时返还资金以减轻或避免刑事风险。如需进一步分析,需补充挪用金额、用途等细节。
当探讨挪用资金罪算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时,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情况。挪用资金罪被认定后,其量刑标准与挪用的资金数额、用途及归还情况等密切相关。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又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量刑各有不同。另外,若公司发现员工挪用资金,在报案后也需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若你对挪用资金罪在司法程序、量刑细则等方面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