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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是否判定准予离婚和起诉的次数无关。法院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只要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法院判决不准与离婚,需要原告当事人在无新的离婚证据前提,六个月之后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民法典》(起实施)
第1076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1079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二 、法院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夫妻中一方有重婚或家庭暴力等行为的,法院在第一次诉讼时就会判决双方离婚。但如果夫妻之间是由于一时冲动而选择起诉离婚的,法院可能不会马上判决离婚,如果原告在六个月后又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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