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内容都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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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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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由建设单位在提交备案文件资料前按实填写。工程概况1、其中备案日期:由备案部门填写。2、竣工验收日期:与《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验收日期一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内容都包括哪些

其实针对建筑工程,不仅在修建的时候是比较繁琐的一个过程,在建筑工程修建完成以后,如果要全面的对整个建筑工程质量展开验收的话,那么在验收的过程当中,其实验收的范围是非常广的。在下文当中小编就详细的为大家介绍一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内容都包括哪些?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内容都包括哪些?

一、竣工验收备案表(封面)

由建设单位在提交备案文件资料前按实填写。

二、备案目录由备案部门填写。(表一)

三、工程概况(表二),

1、其中备案日期:由备案部门填写。

2、竣工验收日期:与《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验收日期一致。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

四、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表三)

由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项目主监员签名,并要求详细填写参建各方验收人员名单,其中包括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人员。

五、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表四)

1、由建设单位交施工单位填写,并经各负责主体(建设、监理、勘测、设计、施工单位)签字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送质监站审核通过后,提交一份至备案部门。

2、验收意见一栏,须说明内容包括:该工程是否已按设计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毕,各系统的使用功能是否已运行正常,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均已处理完毕,现场是否发现结构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隐患,参验人员是否一致同意验收,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简明扼要的阐述。

六、整改通知书(表五)

上面要求记录质量监督站责令整改问题的书面整改记录,系指工程是否存有不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其他一般质量问题,是否已整改完毕。

七、整改完成报告书(表六)

要求详细记录整改完成情况,并由建设方签字加盖公章、主监员确认整改完成情况,若在工程验收过程中,未有整改内容,也需要业主(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八、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表七)

1、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后,施工单位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

2、质量评估意见一栏:

(a)项目监理部是否已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理。

(b)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c)主体工程(含网架、幕墙、干挂石材、地下结构、钢结构等)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d)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确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质量站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内部函件

九、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注意事项:

1、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后,施工单位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

2、质量评估意见一栏:

(a)项目监理部是否已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理。

(b)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c)主体工程(含网架、幕墙、干挂石材、地下结构、钢结构等)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e)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确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注:该评估报告,表式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自制,但报告内容必须含以上注意事项内容。

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表八)

1、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签定。

2、工程保修项目一栏:除六项保修项目外,其他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增加,如国家有关法规需增加新项目的,应补充齐全。

3、最低保修期限一栏:一律用中文大写,最低保修期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期限。

十一、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表九、十)

由建设单位根据销售实际情况,物业管理情况登记并加该公章。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

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昆山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通过竣工备案意见书》

《昆山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示通过竣工备案意思书)》

十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提供由国家认证的检测部门出具的功能性试验检测报告。

十三、其他文件资料

1、 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2、 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 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 环保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环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环保局出具的“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6、 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即由城建档案馆提供的“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原件)。

十四、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我们可以看出,如果要对整个建筑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的话,一共包括以上14个部分。包括对整个工程概况,平时建设过程当中的抽样检查,施工图纸的审,等,会进行严格认真的检查。因此,其实目前我国针对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上有时候也会采取抽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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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质量资料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土建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钢材出厂合格证、实验报告、焊接实验报告、焊条合格证、水泥出厂合格证或报告、砖出厂合格证和实验报告、防水材料合格证和实验报告、构件合格证、混凝土试块实验报告、砂浆试块实验报告、土壤实验、打(试)桩记录、地基验槽记录、结构吊装、结构验收记录、工程隐蔽验收记录、中间交接验收记录等。
(2)、机械及电气设备安装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主要设备、材料合格证;设备安装记录、电气设备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设备实验、试压、调整记录、设备试运转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3)、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管道、设备强度、焊口检查和严密性实验记录、系统清洗记录、排水管灌水、通水、通球实验记录、卫生洁具盛水记录、锅炉烘炉、煮炉、设备试运转记录等。
(4)、其它专业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见相关档案归档规定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三条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规模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快速解决“建设工程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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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保期满验收资料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7、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二、工程质保期为多久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2、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三、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建设依据简要说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计划任务书和核准单位及批准文号,批准的建设投资和工程概算(包括修正概算),规定的建设规模及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的包干协议主要内容。工程概况
(1)工程前期工作及实施情况;
(2)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监理、设备供应商、质量监督机构等单位;
(3)各单项工程的开工及完工日期;
(4)完成工作量及形成的生产能力(详细说明工期提前或延迟原因和生产能力与原计划有出入的原因,以及建设中为保证原计划实施所采取的对策)。初验与试运行情况初验时间与初验的主要结论以及试运行情况(应附初验报告及试运转主要测试指标,试运转时间一般为3—6个月)。竣工决算概况概算(修正概算)、预算执行情况与初步决算情况,并进行通信建设项目的投资分析。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情况工程施工中的大事记载,各单项工程竣工资料、隐蔽工程随工验收资料、设计文件和图纸、监理文件、主要器材技术资料以及工程建设中的来往文件等整理归档的情况。经济技术分析
(1)主要技术指标测试值及结论;
(2)工程质量的分析,对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处理后的情况说明;
(3)建设成本分析和主要经济指标,以及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所获得的投资效益;
(4)投资效益的分析,形成固定资产占投资的比例,企业直接收益,投资回报年限的分析,盈亏平衡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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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哪些内容?
1、竣工验收备案表(封面);2、备案目录由备案部门填写。(表一);3、工程概况(表二);4、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表三);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表四);6、整改通知书(表五);7、整改完成报告书(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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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包括:  
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主要是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批程序、质量预控措施、质量检查制度、各工序之间交接检查制度、质量奖惩制度、质量例会制度和质量问题处理制度等。  
2.质量责任制:施工现场的质量责任制一定要明确,要有组织机构图,责任明确到各专业,落实到个人。  
3.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各专业承包单位的资质要齐全,要与其承揽业务范围相符,超出业务范围的均要办理特许证书。专业分包单位应有自身的管理制度,总承包单位要有对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4.施工图审查情况:查看施工图审查意见书。若图纸是分批出图,施工图审查可分阶段进行。  
5.地质勘察资料:有勘察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地质勘察报告,地下施工方案制定和施工组织总平面图编制时参考等。  
6.施工技术标准:是分项工程操作的依据,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承建企业应有不低于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操作规程等企业标准。但企业标准要有相应的批准程序,由企业总工程师、技术委员会负责人审查批准,要有批准日期、执行日期、企业标准编号及名称。在工程施工前要明确选用技术标准,可以选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7.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包括三个方面的检查,一是主要原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二是施工过程的施工试验报告检查制度;三是竣工后的抽查检测制度。应专门制订抽测项目、抽测时间、抽测单位等计划,使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都做到心中有数,而保证工程质量。  
8.搅拌站及计量设置:主要是说明设置在工地现场搅拌站的计量设置情况,现场搅拌的管理制度等。当采用预拌混凝土和安装专业时就没有这项内容。  
9.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施工单位要根据材料设备性能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根据现场条件建立库房,保证材料设备的正常使用。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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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主体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建筑工程质量主体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一、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
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以及勘察、设计文件和工程实体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的,无论是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单位,都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
按照2003年6月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且其不良记录,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监理等单位的不良记录,应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年检和资质评审的重要依据。
二、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单位包括部分
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
第三条,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质量主体有很多包括总和,并非一个部门便能撑起一片天。整个团队都需要各个方面的部门相互扶持才能得到最有效的发展,每个都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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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哪些内容?
竣工验收备案表:由建设单位在提交备案文件资料前按实填写。1、其中备案日期:由备案部门填写。2、竣工验收日期:与《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验收日期一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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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强制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性法规规定强制性执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是强制性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业来说,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工程建设重要的术语、符号、代号、计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标准; 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2)推荐性标准其他非强制性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1)设计标准:是指从事工程设计所依据的技术文件。
(2)施工及验收标准:施工标准是指施工操作程序及其技术要求的标准;验收标准是指检验、接收竣工工程项目的规程、办法与标准。
(3)建设定额:是指国家规定的消耗在单位建筑产品上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数量标准,以及用货币表现的某些必要费用的额度。
(1)技术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2)管理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3)工作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1)国家标准:是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的标准。
(2)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3)地方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该地区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4)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事项和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快速解决“建设工程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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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标准主要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强制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性法规规定强制性执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是强制性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业来说,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工程建设重要的术语、符号、代号、计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标准; 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2)推荐性标准其他非强制性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1)设计标准:是指从事工程设计所依据的技术文件。
(2)施工及验收标准:施工标准是指施工操作程序及其技术要求的标准;验收标准是指检验、接收竣工工程项目的规程、办法与标准。
(3)建设定额:是指国家规定的消耗在单位建筑产品上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数量标准,以及用货币表现的某些必要费用的额度。
(1)技术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2)管理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3)工作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1)国家标准:是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的标准。
(2)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3)地方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该地区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4)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事项和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主要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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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制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性法规规定强制性执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是强制性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业来说,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工程建设重要的术语、符号、代号、计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标准; 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2)推荐性标准其他非强制性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1)设计标准:是指从事工程设计所依据的技术文件。
(2)施工及验收标准:施工标准是指施工操作程序及其技术要求的标准;验收标准是指检验、接收竣工工程项目的规程、办法与标准。
(3)建设定额:是指国家规定的消耗在单位建筑产品上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数量标准,以及用货币表现的某些必要费用的额度。
(1)技术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2)管理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3)工作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1)国家标准:是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的标准。
(2)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3)地方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该地区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4)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事项和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工程质量鉴定要求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程质量鉴定的内容是非常多的,具体如下:
一、工程质量鉴定所的相关业务内容
业务范围涵盖建设工程质量的各个领域,包括:
1、建设工程耐久性、安全性、可靠性的鉴定评估;
2、在建工程质量、事故检测鉴定与分析处理;
3、旧有建筑质量和使用寿命的评估分析;
4、已有建设工程改建、扩建评估;
5、地基基础质量检测与评估;
6、筑防水质量检测与分析;
7、工程材料与制品检测与鉴定;
8、设备与安装工程检测鉴定;
9、建筑节能检测鉴定;
10、室内环境与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测与评估;
1
1、建设工程设计评估;幕墙工程鉴定与评估;
1
2、建筑材料检测与评估等。
二、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主要内容有:
1、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塔桅及高耸建(构)筑物,建筑构配件质量检测,振动测试,结构应力测试,结构性能现场试验);灾后结构承载力鉴定。
2、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安全性、适用性、适修性、耐久性、可靠性鉴定;建(构)筑物抗震鉴定;沉降观测,采光日照鉴定、分析,容积率分析,面积测量,建筑物功能评价;民房检测鉴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3、市政工程及施工安装质量检测,道路桥梁功能性能和结构安全性能检测及维修加固鉴定。
4、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空气成分鉴定、建筑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鉴定、噪声与振动鉴定、电磁辐射鉴定、遮光污染等鉴定。
三、建筑热工及设备系统检测鉴定
建筑热工(节能)检测;建筑设备(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电气及防雷)系统、锅炉房系统、冷库系统、厂房净化系统安装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小区供热系统、小区排水系统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建筑设备系统能耗分析与评价、节能性能检测;室内湿度、风速场、温度场测试;地下管网探测。
四、建筑物扩建、改造鉴定
1、建筑物整体平移、顶升、纠倾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2、建筑加层、室内空间改扩、托梁换柱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五、建筑物结构加固鉴定
1、建筑主体结构加固、补强设计与施工鉴定及混凝土裂缝修复鉴定;
2、建筑地基、基础加固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3、建筑抗震、防灾、建筑结构灾后抢修及修复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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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质量鉴定要求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程质量鉴定要求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工程质量鉴定的内容是非常多的,具体如下:
一、工程质量鉴定所的相关业务内容
业务范围涵盖建设工程质量的各个领域,包括:
1、建设工程耐久性、安全性、可靠性的鉴定评估;
2、在建工程质量、事故检测鉴定与分析处理;
3、旧有建筑质量和使用寿命的评估分析;
4、已有建设工程改建、扩建评估;
5、地基基础质量检测与评估;
6、筑防水质量检测与分析;
7、工程材料与制品检测与鉴定;
8、设备与安装工程检测鉴定;
9、建筑节能检测鉴定;
10、室内环境与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测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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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设计评估;幕墙工程鉴定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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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材料检测与评估等。
二、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主要内容有:
1、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塔桅及高耸建(构)筑物,建筑构配件质量检测,振动测试,结构应力测试,结构性能现场试验);灾后结构承载力鉴定。
2、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安全性、适用性、适修性、耐久性、可靠性鉴定;建(构)筑物抗震鉴定;沉降观测,采光日照鉴定、分析,容积率分析,面积测量,建筑物功能评价;民房检测鉴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3、市政工程及施工安装质量检测,道路桥梁功能性能和结构安全性能检测及维修加固鉴定。
4、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空气成分鉴定、建筑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鉴定、噪声与振动鉴定、电磁辐射鉴定、遮光污染等鉴定。
三、建筑热工及设备系统检测鉴定
建筑热工(节能)检测;建筑设备(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电气及防雷)系统、锅炉房系统、冷库系统、厂房净化系统安装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小区供热系统、小区排水系统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建筑设备系统能耗分析与评价、节能性能检测;室内湿度、风速场、温度场测试;地下管网探测。
四、建筑物扩建、改造鉴定
1、建筑物整体平移、顶升、纠倾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2、建筑加层、室内空间改扩、托梁换柱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五、建筑物结构加固鉴定
1、建筑主体结构加固、补强设计与施工鉴定及混凝土裂缝修复鉴定;
2、建筑地基、基础加固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3、建筑抗震、防灾、建筑结构灾后抢修及修复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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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有哪些
1、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有哪些
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在农药方面,2002年6月5日发布的农业部第199号,明令禁止使用六六
六、滴滴涕、毒杀芬、毒鼠强等18种农药,同时禁止将甲胺磷、甲基对流磷、对流磷、久效磷等19中高毒农药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禁止将三氯杀螨醇、氯戊菊酯用于茶树上;2006年6月28日农业部等四部委公告第632号规定,自2007年1月起,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甲胺磷、甲基对流磷、对流磷、久效磷、磷胺5种高毒农药。
2、农产品包装和标识上应注明哪些内容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包装销售农产品,应当在包装物上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名称、生产日期。有分级标准或者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标明产品质量等级或者添加剂名称。标识上所用的文字应当使用规范中文。标识标注的内容应当准确、清晰、显著。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质量标志使用权的农产品,应当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禁止冒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质量标志。
3、国家规定的不得销售的农产品情形有哪些
(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
(二)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四)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的技术规范的。
4、如何简单识别猪肉是否含有瘦肉精
消费者在购买猪肉时,如发现猪肉肉色较深,肉质鲜艳,后臀肌肉饱满突出,脂肪非常薄,这种猪肉则可能含有“瘦肉精”。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销售含瘦肉精生猪肉是严重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将对当事人进行刑事处罚。专家建议,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到商场、超市和较正规的市场购买生猪肉时,要看清检验检疫标志,不要买颜色太鲜红的猪肉。
5、如果不放心,自己如何去除肉类中残留的药物
将肉类用清水冲洗干净,在水中煮几分钟去掉汁后再进行烹调,可以减少40%左右的农药残留;将肉类放入淡的食用碱溶液里浸泡10—20分钟、或加热几分钟取出,再用清水冲洗后烹调,可去除有机磷农药残留;在烹调肉类时,适量地添加大蒜、黄酒和醋,不仅可以去腥、调味,也能起到减少药物残留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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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的验收内容包括哪些?
房屋结构,钢材的材质、规格、水泥的标号,木材的等级及砖块的宽实等,是否有钢筋外露;墙壁是否有裂缝,墙面是否渗水;承重墙、梁、柱是否符合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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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债务人质押合同都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对于债务人质押合同都包括哪些内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质物优先受偿宾主债权的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质权发生的依据,同时也确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应质物优先受偿的主债权范围。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在主债务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质权人直接享有的只是占有质物的权利,其优先受清偿的质权虽然已经成立,质权人实际享有的只是期待权,质权人就质物的变价实现其质权,必须等到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且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才能进行。所以质押合同规定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就可以据此确定债务人清偿期届满的时间,明确质权人实现质权的时间,保障质权人及时实现质权。
三、质物的状况
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因为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质权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就是在质权实现时,也要实行质物的变价。所以,为避免于返还质物或实现质权时,就质物的状况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具体明确质物的状况,不仅要说明质物的名称,而且要说明质物的数量、质量与现状。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因此,出质人欲适当减轻自己的担保风险,可以与质权人约定仅就主债权或仅就主债权的一部分等内容提供质押担保。
五、质押移交的时间
由于只有当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才算生效。若质押合同不记载质物移交的时间或者记载得不明确,则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若债务人或第三人迟迟不移交质物,则质押合同没有生效。因此合同必须明确质物移交的时间,如果债务人或第三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而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质人与质权人还可以在质押合同中记载其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均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例如,质押合同是否公正,发生争议是否仲裁,质权人占有质物期间的义务等等。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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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事故处罚规定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一)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将事故情况调查清楚,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施工队不得自行处理。
(二)重大质量事故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工程管理部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制定处理方案,将处理方案和措施报公司批准后处置。
(三)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及时按规定填写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和文字报告,文字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情况、责任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等。
1、一般质量问题:由责任监理工程师填发监理记录,监督责任方处理并检查验收。
2、较严重质量问题:责任监理工程师签发整改通知书,并报总监工程师。若需审查整改方案,应在整改通知中注明。责任监理工程师收到责任方报来的整改完成报告书后,应及时检查验收。
3、严重质量问题:责任监理工程师签发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总监工程师,经总监工程师同意发局部暂停施工通知。责任监理工程师收到有关方的调查处理方案后,立即初审上报工程部。调查处理方案必须经监理方总监代表及设计部门审核认可。调查处理方案经设计部门审核签字后报告工程部及监理单位总监代表。工程部和总监代表分别签署责任追究意见后,由总监代表签发复工通知书。
4、责任监理工程师责成参建有关方填写并上报工程质量事故报表。2)责任监理工程师立即报工程部,工程部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大小等因素决定调查处理程序。一般情况下组织本公司技术部及设计单位现场分析事故情况,提出处理方案,经设计部门签字认可后,责任方无偿组织施工。3)经调查若属于重大质量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论证,提出处理意见,报请设计部门修改设计。
5、专家论证意见和修改设计完成后,由总监代表签发复工通知书。
二、工程质量事故定性
(一)质量不合格
根据我国gb/19000-202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使用要求或合理期望的要求,称为质量缺陷。
(二)质量问题
所有的不符合质量要求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
(三)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保修书包含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对于工程质量保修书包含什么内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房屋建筑所有人和施工单位保修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
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2、质量保修书有哪些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3、怎样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设立、预留保修金?
工程保修金是承包方保证工程交付后在最低保修年限内正常使用的一种措施。承包方应采用预留保修金的方法,作为对工程质量和保证工程正常使用的担保。
设立、预留保修金以及保修金占工程造价的比例和数量,由承发包双方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约定。如工程保修发生争议,确属承包方的保修范围,不论是否设立保修金,或者保修金已经使用完毕,承包方均应承担保修责任。
4、工程质量保修书对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是怎样约定的?
《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五条的“质量保修金的返还”中约定:“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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