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东西都给了儿又还回了可以吗
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就财产分配等事宜进行协商。如果当初将东西都给了儿子,之后又决定要回,这通常是可以的,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这些东西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给儿子的,那么要回可能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或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且需有合理的理由,如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若这些东西只是在离婚时出于某种原因暂时交给儿子,并非离婚协议的约定内容,那么要回相对较为容易,只要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即可。
总之,是否可以要回要根据具体的离婚协议、财产分配情况以及双方的意愿等因素综合判断。
二、离婚将财产给儿后又要回,法律允许吗
离婚时将财产给儿子后又要回是否被法律允许,需分情况。若财产未完成转移,比如房产未办理过户、动产未实际交付,且赠与协议未公证,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撤销赠与,此时可以要回。
但若财产已经完成转移或者赠与协议经过了公证,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不过,若存在法定情形,如儿子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回财产。
三、离婚赠子财产后反悔索回,法律支持吗
一般分情况而定。若离婚协议中约定将财产赠与子女,且已完成过户等产权转移手续,通常不能反悔索回。因为赠与行为已完成,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后,赠与人一般不得撤销赠与。
但如果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若未完成产权转移,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原则上可撤销赠与,但离婚协议有特殊性质,若违背诚信原则随意撤销,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当探讨离婚东西都给了儿又还回了可以吗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关联情况值得了解。比如财产归还涉及到的赠与撤销问题,如果当初将东西给儿子属于赠与行为,在符合法定情形下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像儿子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另外,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单独决定归还是否有效也需考量。要是你对离婚财产归还的具体条件、手续办理以及法律规定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员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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