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国城镇土地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只要不影响我国国有土地资源的流失,那么基本上,土地的买卖合同等也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但是关于土地的买卖仅仅发生在我国城镇土地的性质上,如果是属于国家宅基地的话,那么就不像大家想的那么简单了。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安置划拨的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一、安置的划拨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安置划拨宅基地,是不可以买卖的。就是卖了到时候国家也不承认的。因为国家是不允许农民宅基地进行市场买卖的!
二、最新宅基地政策是什么?
1、征地要评估社会稳定风险
试点明确4大任务;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国土资源部表示
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针对征地范围过大、程序不够规范、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二是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针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不完整,不能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和交易规则亟待健全等问题,要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
三是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针对农户宅基地取得困难、利用粗放、退出不畅等问题,要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对因历史原因形成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探索实行有偿使用;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 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管理作用。
四是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针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利益不够等问题,要建立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在国家与集体之间、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和相关制度安排。
2、非试点地区不要擅自行动
试点严格限制在经法律授权的县(市)开展,确保风险可控
改革试点的要求,一是坚持小范围试点。统筹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兼顾不同发展阶段和模式,主要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农村改革试验区中安排,选择若干有基础、有条件的县或县级市开展。二是坚持依法改革。试点涉及突破相关法律条款,需要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允许试点地区在试点期间暂停执行相关法律条款。三是坚持封闭运行。试点严格限制在经法律授权的县(市)开展,非试点地区不要盲目攀比,擅自行动,确保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
我们可以看出,安置划拨的宅基地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因为宅基地通常指我国农村户口的住宅用地,如果对宅基地进行购买的话,已经违反了我国对土地资源的管理法,不仅大家购买的宅基地不受法律保护,有可能还会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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