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活中,两口子过日子难免会有磕磕绊绊,有时候一方觉得过不下去了要闹离婚,可另一方却还想继续维持这段婚姻。这种情况在现实里并不少见,比如小两口因为家庭琐事争吵不断,一方在气头上就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但另一方心里还爱着对方,不想就这么结束婚姻。那么在这种一方想离、一方不想离的情况下,法庭到底会怎么判决呢?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
一、判断感情是否破裂是关键
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可不是随口说说的,得有实际的情况来证明。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形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像一方在婚姻期间和别人在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比如一方经常对另一方进行打骂等暴力行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想离婚的一方能拿出证据证明存在这些情况,那么法院判离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但要是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另一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通常不会轻易判离。
二、第一次起诉的常见判决结果
在一方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不想离婚的一方能够表达出希望和好的意愿,并且没有明显符合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大概率会判决不准离婚。比如小A起诉小B离婚,小B在法庭上诚恳表示自己愿意改正问题,和小A好好过日子,而且小A也拿不出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这时法院一般会给他们一次和好的机会,判决不准离婚。这也是为了维护婚姻的稳定性,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冲和修复感情的时间。
三、再次起诉离婚的情况
如果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这说明经过一段时间的分居,双方的感情并没有得到改善,婚姻关系确实难以维持下去了。比如小A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和小B又分居了一年,这期间两人基本没有联系,小A再次起诉离婚,这时法院就会考虑准予离婚。
四、收集证据的要点
对于想离婚的一方来说,收集证据至关重要。如果是因为家庭暴力,要及时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等都是很好的证据;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也能证明受伤情况。要是对方有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可以收集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比如小C发现小D和别人同居,就偷偷拍了他们在一起的照片,还找了邻居作证,这些证据在法庭上就能起到作用。而不想离婚的一方,如果有和好的意愿,也可以收集一些双方感情还在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共同旅游的照片等。
五、庭审中的表现也有影响
在法庭上,双方的表现也会影响法官的判断。想离婚的一方要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和理由,拿出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不想离婚的一方要真诚地表达自己不想离婚的意愿,表明自己愿意为改善婚姻关系做出努力。比如在庭审中,小E声泪俱下地诉说自己为家庭付出的心血,以及对这段婚姻的不舍,小F也能感受到他的真诚,这可能会让法官觉得他们的婚姻还有挽救的可能。
当法院做出判决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一些问题。比如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关系依旧紧张,该怎么改善;判决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执行又该如何保障。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流程,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婚姻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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