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婚姻生活里,谁都希望夫妻两人能相濡以沫、携手一生。但现实很残酷,不少夫妻会在相处中遇到各种问题,有些问题甚至会严重影响婚姻关系。比如一方可能做出一些伤害另一方的事,给整个家庭带来极大的震荡和破坏。那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究竟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重大过错呢?这不仅关乎夫妻间的感情,还涉及很多权益和法律责任的划分问题,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
一、重婚算重大婚姻过错
重婚指的是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民法典中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比如张三在已经和李四结婚的情况下,又和王五登记结婚,这就构成了重婚。对于重婚这种重大过错,无过错方不仅可以在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而且重婚行为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重婚罪。一旦被认定为重婚罪,行为人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二、与他人同居属于重大过错
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像是赵六结婚后,又和孙七在外租房,长期共同生活。这种情况就属于与他人同居。在离婚时,若明确一方存在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也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三、实施家庭暴力铁定是过错
家庭暴力是对家庭成员身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包括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例如周八经常对其配偶冯九进行打骂,造成冯九身体多处受伤、精神也饱受折磨,这就是典型的家庭暴力。遭遇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也不行
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而遗弃则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比如郑十长期对家中年迈体弱的父母不管不顾,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和照顾,这就构成了遗弃。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同样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并且在某些情况下,虐待、遗弃行为还可能构成犯罪。
在明确了婚姻关系中的这些重大过错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很多复杂问题。比如如何收集对方存在重大过错的证据,在离婚时如何争取到更多的权益,损害赔偿的具体金额该怎么确定等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不容易,如果稍有不慎,就可能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这时候就很有必要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律图网集合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都拥有合法执业资质,服务有清晰的边界,责任也很明确。在这里咨询律师,能为你提供靠谱的法律建议,帮你在处理婚姻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