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郑勇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自2009年开始在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是四川迈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凉山州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执业以来,他一直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专精于网络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案件,在攀西地区拥有唯一专注刑事案件的精英团队。其服务的客户涉及各类刑事案件当事人,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深受当事人信任。
在博某抢劫杀人案中,郑勇所在的辩护团队紧密协作。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均认定博某有罪。然而,辩护团队不放弃,在二审中据理力争。最终,二审法院直接改判博某无罪,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一案件充分体现了郑勇律师在复杂刑事案件中的辩护能力和坚持精神。
在张某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中,涉案汽车机油价值3000多万元。郑勇律师在侦查阶段向检察机关提出证据不足不应批捕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采纳了该意见,对张某不予批捕。吴某滥伐林木案中,涉案树木近一千株,郑勇律师提出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建议检察机关不予批捕,检察机关采纳后对吴某不予批捕。后侦查机关直诉,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郑勇律师仍然坚持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对吴某不予起诉。此外,杨某串通投标案、崔某故意伤害案、宋某生产销售假药案等,郑勇律师提出的不构成犯罪或犯罪情节轻微等辩护意见均被检察机关采纳,相关当事人获得不予起诉的结果。
毒品案改判死缓
毛某贩卖毒品案中,涉案毒品6000余克,一审判处毛某死刑。郑勇律师在二审中提出毛某系被动参与、犯罪作用及地位低于同案犯的辩护意见,二审法院采纳后改判毛某死缓。阿某贩卖毒品案中,一审判决没收阿某60万元个人财产,二审发回重审,郑勇律师提出60万元系阿某合法财产的辩护意见,一审重审改判退还阿某60万元个人财产。这些案件都彰显了郑勇律师在毒品犯罪案件辩护中的专业水平和精准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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