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律所背景
陈军李律师执业于贵州大局律师事务所,该律所处于六盘水当地,为他提供了稳定的执业平台。陈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这为他在各类案件的处理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秉持“当事人利益至上”的原则,对待每一起案件都极为认真,将当事人的诉求当作自己的责任,致力于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其执业证号为1520xxxxxxxxx7636,联系地址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街道双水小广场,方便与当地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
担任宣讲成员
2022年,陈军李律师担任六盘水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这一职务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律知识方面的专业性,也反映出当地对他的认可。在担任宣讲团成员期间,他有机会向更多人普及民法典知识,提升了自己的法律影响力,同时也进一步加深了自己对民法典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为其在实际案件处理中提供了更丰富的法律依据和更广阔的法律视野。
擅长专业领域
陈军李律师擅长多个领域的法律服务,包括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在刑事辩护领域,他会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辩护技巧,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合法权益,在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在婚姻家事方面,他能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以专业和耐心化解家庭矛盾。在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领域,他展现出强大的分析和处理能力,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处理好意搭乘案
在“好意搭乘引发交通事故后,已达成赔偿协议再诉被驳回案”中,陈军李律师代理被告AXX。2019年6月16日17时10分许,AXX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好意搭乘F某,与案外人G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导致F某死亡。经交警认定,AXX承担事故主要责任,G某承担次要责任,F某无责任。案外人G某的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原告方与该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并获得赔偿。2019年底,AXX与原告方经家族协商签订《证明》,明确事故相关费用已结清,双方纠纷了结。然而,2024年8月,原告方再次起诉要求AXX赔偿。
详细沟通案情
陈军李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与委托人AXX深入沟通。了解到事故发生的完整经过、事后协商情况、费用支付细节以及《证明》签订的背景。确认AXX已支付1万元医疗费及约5万元安葬相关费用,并且一直履行对原告DXX的赡养义务。通过这些细致的沟通,陈律师掌握了案件的关键信息,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
证据收集核查
证据是案件胜诉的关键,陈军李律师重点收集并核实了多项证据。收集《证明》原件及相关签字人员信息,确认该《证明》由双方当事人及多位家族成员、见证人签字捺印,具有真实有效性。同时调取了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这份决定书也证明了AXX已积极赔偿并取得原告方谅解。此外,核查了原告方与保险公司的调解协议及理赔支付凭证,证实原告方已获得相应保险赔偿。这些证据的收集和核查,为案件的辩护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制定辩护策略
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陈军李律师确定了核心辩护思路。一是强调双方已通过家族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并签订《证明》,事故相关事宜已了结,AXX无再行赔偿的义务。二是对原告诉状中部分签字及委托律师的真实性提出合理质疑,请求法院核实,避免虚假诉讼。三是主张原告方在已获得保险赔偿且双方纠纷已处理完毕的情况下再次起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这一辩护策略既考虑了案件的实际情况,又运用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指明了方向。
参与庭审辩护
在庭审中,陈军李律师清晰地呈现相关证据,围绕辩护思路充分发表辩论意见。详细阐述《证明》的合法性与有效性,让法院明白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有力地反驳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指出其再次起诉的不合理性。同时配合法院核实相关事实,以专业的素养和敬业的态度完成了庭审辩护工作。
案件完美终结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关系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本案中,原、被告双方系亲戚关系,AXX系好意搭乘F某,事故发生后AXX积极赔偿相关费用,双方已通过家族协商签订合法有效的《证明》,明确事故费用已结清,纠纷了结。且原告方已获得保险公司相应赔偿,现针对已处理完毕的纠纷再次起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原告方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应承担不利后果。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方负担。这一结果充分证明了陈军李律师在案件处理中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成功维护了委托人AXX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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