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概述
李超律师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和经济学学士学位,现执业于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2xxxxxxxx345200。他秉持“以专业与诚信为本,专注民商刑领域,守护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务实可靠的法律解决方案。其业务领域主要集中于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诉讼辩护以及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等领域有深厚的实务积淀,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30余件,尤其在民间借贷案件方面表现突出,同时在婚姻继承等细分类型以及建设工程刑事辩护领域也具备丰富经验。
强奸罪缓刑辩护
2022年,李超律师参与了一起强奸罪案的辩护工作。公诉机关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田某于2022年6月26日,以借用卫生间为由进入曾租住房屋,对屋内的被害人陈XX进行抚摸,遭拒后将其按倒并进一步猥亵,企图强行发生性关系。因陈XX欲打电话报警,田某中止犯罪行为并逃离现场。案发后,田某自动投案,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李超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对案件事实与证据进行全面分析。在庭审中,律师团队提出系统性辩护意见。首先指出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属于法定“犯罪中止”情节,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其次强调被告人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还向法庭说明被告人已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谅解、系初犯、有明显悔罪表现等情况,综合论证其人身危险性低,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建议法庭对其宣告缓刑。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主要意见,判决被告人田某犯强奸罪,但综合考虑其多个法定及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罪危险,决定对其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合伙转借贷案代理
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及四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合伙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原为合伙关系,共同以企信公司名义承接雄安新XX“综合管廊主体结构劳务施工”工程。2021年9月7日,三方签订《协议书》《借条》《欠条》,约定将杨的投资款776,096元转为王的个人借款,李提供担保,并约定在付清工人工资和材料费后优先偿还。后因被告未按约还款,原告起诉要求支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并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李超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合伙期间的账目记录,固定了《协议书》《借条》《欠条》等关键证据,明确将合伙关系清算后转化为借贷法律关系。针对被告王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的抗辩,律师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角度出发,主张该约定若长期不成就将导致原告权利无法实现,属于被告消极阻止条件成就。庭审中,律师提交证据链,驳斥被告“被胁迫签字”等主张,并围绕利息计算标准、保证责任等法律焦点进行专业论证,确保原告债权得到充分主张。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主要诉讼请求,被告王需支付原告本金及利息,被告李对上述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驳回原告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等其他诉讼请求。
专业能力体现
在这两起典型案件中,充分体现了李超律师的专业能力。在强奸罪缓刑辩护案中,他精准运用法律条文,抓住案件关键情节,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缓刑判决,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合伙清算转借贷纠纷案中,他通过全面梳理证据,从法律原则出发进行有力抗辩,为原告成功追回投资款及利息。李超律师思维缜密,善于多角度剖析案件核心,不仅关注法律条文的适用,更能敏锐捕捉细节中的关键线索,从而形成独具匠心的代理策略。他注重实效,始终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擅长在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中厘清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他工作态度严谨细致,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始终将当事人的利益置于首位,无论是谈判调解还是庭审辩论,都能沉着应对,尽最大努力争取最优结果。
未来执业展望
李超律师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与精湛的诉讼技巧,在刑事辩护和民间借贷等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未来,他将继续秉持诚信、专业的执业理念,深耕民商刑事领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他将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在复杂的法律环境中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守护公平正义,为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他也将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新的法律问题解决方案,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法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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