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背景与执业开端
陈晓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便投身法律行业。2009年正式开启律师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和多年的实践经验,他在刑事法律领域逐渐崭露头角。
丰富的职务与荣誉
陈晓伟身兼多职,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此外,他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从2015年至2024年,他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这些荣誉不仅是对他专业能力的高度认可,也彰显了他在行业内的地位。
媒体形象与行业贡献
陈晓伟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还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并就热点问题发表专业评论。在学术方面,他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展现了他在刑事法律领域的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
非法集资案辩护
在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集资案件中,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义,采用公开宣传方式,以投资P2P、金交所、保理业务等理财项目承诺高额回报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00余亿元。杨XX先后担任多个职务,负责招揽集资参与人及管理下属人员,其所在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杨XX并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全面掌握情况。开庭前,他提出杨XX应认定为自首、构成立功、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虽未采纳自首和立功的辩护意见,但鉴于杨XX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等情节,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义,通过多种方式虚假宣传,以委托外汇交易方式在多个平台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共计370XXXX0675.94美元,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55亿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重点了解行XX是否有实际经营业务,以区分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检察院阶段阅卷后,提出行XX系从犯,具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经审理认为,行XX等人构成集资诈骗罪,行XX作为公司CEO应承担全部数额刑事责任,且系主犯。虽行XX具有坦白情节,但因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严重,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2023年7月3日晚,张X酒后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门口持钥匙划伤多辆车,损失价值九千余元。张X赔偿受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陈晓伟律师接到委托后,及时会见张X,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前完成赔偿。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与检察官充分沟通,使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律师阅卷并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从张X主观恶性极低、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财产损失已挽回且危害后果消失等方面进行阐述,认为张X的行为符合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最终,检察院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
陈晓伟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司法公正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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