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与执业背景
陈晓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投身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开启执业生涯。他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担任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等重要职务。同时,他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擅长业务领域
陈晓伟律师专注于刑事领域,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企业合规业务。在刑事犯罪辩护方面,他尤其在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上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在企业合规领域,他能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业务服务,帮助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防范和解决刑事法律风险。
媒体形象塑造
陈晓伟律师积极参与媒体活动,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他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就热点法律问题发表专业评论,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专业形象,扩大了自身及律所的影响力。
行业贡献展现
陈晓伟律师不仅在实务中表现出色,还注重学术研究。他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为刑事法律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实务交流做出了贡献。
非吸案例一辩护
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丁XX、王XX等多人于2022年1月至9月间,以XX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名义,以投资XX店铺项目可获高额收益为名,与客户签订《收益权转让合同》,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000余万元。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为郭X辩护。
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前往看守所会见郭X,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包括公司业务、郭X职位、参与数额、宣传情况及承诺内容等。在检察院阶段阅卷后,进一步核实数额问题。在法院审判阶段,律师建议郭X退赔一定数额以争取从轻处罚,郭X及家属听从建议,退赔15万元。
辩护律师提出郭X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属于从犯;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积极退赔等辩护意见,希望法庭对其减轻处罚。最终,法院综合各方面情节,对郭X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叁拾万元。
非吸案例二辩护
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中,2013年2月至2019年8月,俞X伙同他人利用多家公司,以承诺一定比例收益为名,通过宣讲会或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通过多个项目向集资参与人募集资金。被告人郝XX先后担任公司多个职位,实施并参与公司吸收资金活动,经司法审计查明,其实施并参与吸收公众存款数额为人民币55亿余元。
郝XX在投案之前咨询律师,律师认为其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建议其及时投案以争取自首情节。郝XX听从建议,在律师陪同下投案并被羁押。辩护律师为郝XX争取量刑从轻,提出郝XX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退赔部分违法所得,以及本案存在重复投资及挂单情形等辩护意见。
法院最终认定郝XX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鉴于其系从犯,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部分违法所得,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陈晓伟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对案件的深入研究,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他在企业合规领域的专业服务,也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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