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的约定就是婚内财产协议。签订协议须依照法律规定来签,那婚内财产协议如何签订?签订协议都会受法律限制,那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有哪些限制?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讨论,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一、婚内财产协议如何签订
《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婚内财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1、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及归属;
2、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及使用方法;
3、确立夫妻双方在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义务;
4、协议的生效、撤销;
5、违约责任。
二、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有哪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能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现在生活中有不少要求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对内对外效力)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说这种约定只对夫妻双方有效力,除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下,不能对抗第三人。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不能免除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婚内财产协议着重在处理婚内财产关系,无论如何,都是对婚内财产关系的一种合意。但夫妻之间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出才行,不然这样的协议也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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