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与执业背景
李泽宇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2018年起开始律师执业生涯,现任职于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3xxxxxxx052217。他服务区域覆盖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凭借专业的法律服务,通过律图平台三重认证,获得用户高度认可,推荐指数居前列。除了律师身份,他还拥有心理咨询师资格,担任涞源县人民调解员。这种多元化的身份背景,使他在处理案件时能够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为当事人提供更全面、更人性化的解决方案。他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注重诚信与专业操守,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亲办案件,展现出强烈的责任感。
业务领域与案件积累
李泽宇律师深耕于不良资产、公司风险评估合规经营等领域,在民事诉讼领域经验丰富,执业至今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其中民事诉讼案件按计量在三百件。他的擅长领域广泛,涵盖公司法、建筑工程纠纷、交通事故、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尤其在不良资产处理方面,他有丰富的尽职调查经验,并能提供相关资源。在公司合规经营方面,他可以为企业量身定制合规方案,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在各类合同纠纷中,他凭借扎实的合同审查与谈判能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承包劳务款拖欠140W一案中,原告李XX与被告何X、XX公司产生纠纷。2021年4月23日,原告与何X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以包工包料方式参与部队营区工程建设。工程完工后,虽与何X进行了对账确认,但劳务款一直未付。中铁X局将工程分包给何X所在公司,且原告认为中铁X局将工程私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何X,导致合同无效。
李泽宇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辩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本案中何X将工程包给无施工资质的李XX,合同应认定为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应予以支持。最终法院判决何X给付原告工程款及相应利息,驳回了原告对中铁X局给付工程款的诉讼请求。此类案件中,由于转包、分包等现象较为复杂,对于合同效力的认定和责任主体的确定是关键。李泽宇律师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得的工程款。
解决建筑设备租赁纠纷
在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清偿设备租赁款196320元一案中,原告涞源县XX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施工期间被告按合同付款,但工程结束后仍有部分尾款未付,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以发包方资金短缺为由拒绝履行债务。
李泽宇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进行维权。双方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系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为有效合同,被告应按约定支付租赁款项。对于利息问题,因双方均未提供证据证明竣工时间及尾款申报审核情况,法院认为被告应在工程竣工后合理时间内支付尾款,原告以被告最后一笔款项支付时间开始计算损失并无不当。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剩余设备租赁款及逾期支付的损失。在这类合同纠纷中,合同的履行情况和违约责任的认定是重点。李泽宇律师通过严谨的法律分析和证据支持,帮助原告维护了合法权益。
服务特色与优势
李泽宇律师注重结合客户需求定制解决方案,团队协作能力强。在处理复杂案件时,他能够充分发挥团队的力量,整合各方资源,为案件的解决提供有力支持。他的办案风格以思路灵活、效率高效著称,能快速推进案件进程并维护当事人权益。例如在上述两个案件中,他迅速梳理案件事实,找准法律依据,为当事人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使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此外,他还接受风险代理,先办案后收费,对于一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来说,无疑提供了更便利的维权途径。他还可以承接保定市地区强制执行案件风险代理,这对于那些债权实现困难的当事人来说,是一种有效的保障。
综合评价
李泽宇律师在民商事纠纷领域表现出色,通过多年的执业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处理建设工程和建筑设备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时,他能够准确把握法律规定,运用专业知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他以诚信和专业的服务态度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其服务区域覆盖多个地区,在业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未来,相信他会继续深耕法律实务,为更多当事人提供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他的多元化身份背景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使他在处理各类复杂案件时能够游刃有余,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无论是小型企业还是个人当事人,都能在他那里获得专业、贴心的法律服务。他的风险代理模式也为更多人提供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机会,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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