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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背景丰富
吴天成律师于2020年开始执业,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股权与财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合伙人律师。执业以来,他年均承办案件近百起,积累了深厚的庭审实战经验。自2019年起参与某大型国企法律顾问工作,2021年起作为团队负责人继续服务,截至目前已累计服务超百家企业客户,涵盖合规管理、合同审查、纠纷处置、执行回溯等多方面。
代理股东责任案
在卢某的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中,卢某持有对某公司的生效债权判决,但强制执行时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吴天成律师接受委托后,未局限于原判决执行框架,深入梳理该公司资本结构与历史沿革,将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张某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之诉。依据相关法律,当公司无财产清偿债务且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时,债权人可请求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最终,在庭审前置程序的压力下,某公司与股东张某主动和解,全额归还了卢某的本金,高效解决了纠纷。
认定股东资格案
某有限公司将朱某、刘某、肖某等股东诉至法院,主张其因未履行出资义务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庭审中,肖某以“工商内档中并非本人签字”抗辩,否认股东资格与出资责任。吴天成律师作为代理律师,未局限于签字笔迹争议,抓住“身份证有效期”这一关键细节。根据法律,股东资格认定综合多因素,肖某提供有效身份证用于工商登记,构成其认缴并接受股东身份约束的意思表示。最终,法院依法认定肖某股东资格,判决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案例警示市场主体要审慎对待工商登记,恪守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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