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与执业背景
罗玉芹律师于大理大学法学专业毕业,获得本科学士学位。2013年,她成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并于2016年正式开启律师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53xxxxxxxx282446。她现任职于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所副主任、合伙人以及团队负责人,主要服务地区为云南楚雄,律所联系地址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新龙江广场写字楼12楼。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罗玉芹律师秉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的核心准则,以党员的初心锚定法治航向,用专业的态度和能力解决法律难题,坚守法律底线,践行职业使命。她的执业领域广泛,涵盖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多个方面,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从业经验,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和业界的认可。
丰富办案经验
执业9年以来,罗玉芹律师积累了极为丰富的办案经验,办理诉讼案件数量超过一千件,同时还担任着数十家政府、企业的法律顾问。在处理各类案件的过程中,她始终保持严谨的态度和敏锐的洞察力,凭借出色的辩护技巧,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复杂的刑事案件,还是涉及家庭关系的婚姻纠纷,亦或是建设工程、合同、劳动等领域的法律事务,她都能凭借专业知识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她的专业能力不仅体现在案件的处理结果上,更体现在与当事人的沟通和对案件细节的把控上。她深知每一个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力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剖析
在2024年的李XX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中,罗玉芹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和辩护能力。2024年1月上旬,BX、CX欲购买D的房屋,总价320万元。因资金不足,BX与CX向李XX借款100万元支付首付款,D某收到款后配合BX将房屋过户至CX名下。期间,BX又向李XX借款27.5万元用于支付房屋过户税款。过户完成后,BX、CX将涉案房屋过户给E公司获款220万元,随后偿还了李XX的借款,剩余款项留用。后因BX、CX未按约支付D某剩余购房尾款,D某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法院审查认为该案通过高买低卖处置房屋属于刑事诈骗,未予民事立案,移送至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立案侦查。
罗玉芹律师在接受委托后,通过会见当事人和初步研判,认为李XX的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她积极主动地与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进行有效沟通,并向侦查机关提交相关证据、取保候审申请书,以及李XX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书,请求侦查机关对李XX予以取保候审,但未被采纳。然而,罗玉芹律师并未气馁,在得知案件已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她迅速调整辩护策略,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并积极与承办检察官交流沟通案件的定性、证据等关键问题。她紧扣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对抗诈骗指控,从根源上推翻有罪推定。最终,承办检察官对法律意见书予以肯定,在李XX被羁押后的第34天,检察院以认定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李XX不予批准逮捕,当日李XX获释。在这起案件中,罗玉芹律师精准把握罪与非罪的边界,抓住黄金辩护期,通过专业的法律文书和有效的沟通,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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