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教育与执业背景
刘学勤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为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律工作,现为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刑事部主任。他曾是杭州市婚调委员会成员、萧山区人民法院诉前ODR婚调员,如今是杭州市滨江区婚姻家事于传承委员会委员。还荣获2021年度杭州市滨江区司法局颁发的“业务新秀奖”,担任杭州市妇联信x维权律师、滨江区公安分局长河派出所等三所派驻公益律师。
二、擅长领域与案件处理
刘学勤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案件代理、各类合同纠纷以及商事仲裁。核心业务包括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细分领域服务有取保候审、无罪罪轻辩护、民商事案件代理。执业期间,他处理了几百件婚姻家事案件,以及几百件工伤人损、合同纠纷和刑事案件等各类案件。
三、典型案例:驳回借贷恶意诉讼
原告陈X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被告李X、刘X,要求归还借款547961.49元及利息等。陈X称李X以理财专长劝其投资,后以购车等为由借款,且款项发生在李X与刘X婚姻存续期间,属夫妻共同债务。李X委托刘学勤律师代理此案。经梳理,律师发现双方存在委托理财关系,2014年11月20日签订《理财协议》,陈X出资由李X进行股票投资,收益按50%分成,“借款”实际是理财收益用于购车及配套费用。
四、庭审抗辩与案件结果
庭审中,刘学勤律师提出关键抗辩,指出双方无借贷合意,案涉款项是理财收益分配,且原告仅依据转账凭证主张借贷关系,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借贷合意。律师方申请调取理财账户流水,结合协议约定及盈利事实形成完整证据链。法院认为借贷关系需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两个要件,原告未能证明借贷合意,而律师方已完成款项为理财收益分配的举证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原告承担。刘学勤律师精准定性案件、构建有效证据链,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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