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夫妻双方如果离婚,婚后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平均分配。因此许多人会作婚前财产公证,将各自的财产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离婚时就不会因为财产的分配产生争议了。那么,房产证还没办好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吗?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产证还没办好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吗?
如果房子是婚前购买,购房收据及产权证日期(都是婚前的日期,相距一年左右)都是证据,根本无需再做什么婚前财产公证,一旦离婚房子将被认定为个人婚前财产,属于其中一 方所有,不会当做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房产是其中一方在婚前购买,该房产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配。而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即使未办理好房产证,但也会有可以证明购买时间的相关证据,因此并不必要进行房产公证,但法律也并没有限制当事人将房产进行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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