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深耕,经验积淀
孟秀律师毕业于青岛大学,自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4年。她在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合伙人,同时还身兼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多重职务,在法律行业有着深厚的影响力。执业以来,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就达500余件,丰富的办案经验让她在刑事辩护领域游刃有余。
精准辩护,成果显著
孟秀律师的办案成果显著,典型案例不胜枚举。在胡某某污染环境罪案中,她成功说服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为董某某买卖国家证件罪案、徐某某盗窃罪案等多起案件辩护,让当事人获得缓刑;还为魏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侯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当事人争取到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有利结果。
严谨细致,拆解证据
在史某某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一案中,孟秀律师展现出了严谨细致的执业风格。接收案卷后,她逐页梳理23份证据材料,发现同案犯对“是否向史某某告知‘看场地实为盗油’”的供述不一致,现场勘查笔录中史某某的活动轨迹仅覆盖场地外围等核心矛盾点,并整理为《证据矛盾清单》,明确辩护核心为“史某某主观明知的证据链断裂”。
引导会见,固定辩解
首次会见史某某时,他情绪紧张,仅反复辩解自己不知是偷油。孟秀律师通过“场景还原式提问”引导其回忆细节,如雇主与他沟通的原话、到场地时看到的情况等,并整理为《会见笔录》,让史某某签字确认,固定其无罪辩解的具体依据。
论证意见,跟进侦查
向检察机关提交辩护意见时,孟秀律师针对性附上证据支撑,论证“主观明知不足”。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后,她第一时间联系侦查机关了解补侦方向,审查新证据发现未实质补充史某某“明知盗油”的证据。她随即申请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类案检索报告,增强辩护意见的说服力。最终,检察机关对史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孟秀律师凭借严谨细致的执业风格和专业的法律素养,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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