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官司的时候,有时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当事人觉得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权力管这个案子,这就涉及到管辖权异议了。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合理运用能让案件在更合适的法院审理。但不是随便提管辖权异议都能被接受的,它得符合一定条件才行。那到底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提出主体须是本案当事人
能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一般得是本案的当事人,主要就是被告。因为原告在起诉时,通常已经选择了自认为有管辖权的法院,所以原则上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不过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原告发现自己起诉的法院确实没有管辖权,也可以申请变更管辖法院,但这和典型的管辖权异议还是有区别的。比如甲起诉乙要求还钱,甲选择了A法院起诉,乙在收到起诉状后,认为A法院没有管辖权,乙就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如果是甲自己发现A法院没管辖权,想换个法院,这就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管辖权异议了。
二、要在法定期间内提出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是有时间限制的,得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这期间一般是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过了这个时间再提,法院通常就不会受理了。比如丙诉丁的合同纠纷案件,丁在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必须在十五天内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是丁超过了这个时间才想起来提,法院可能就不会再处理他的异议申请了。所以,当事人一定要注意这个时间节点,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
三、异议内容与法院管辖权有关
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内容必须是关于受诉法院对本案是否有管辖权的问题。如果提出的异议和法院管辖权无关,那就不叫管辖权异议了。比如说戊和己的侵权纠纷在B法院审理,戊提出的异议是认为法官和己有关系,这就不是管辖权异议,而是回避申请。只有像认为B法院不在侵权行为地,也不是被告住所地,没有权力审理这个案子,这种才属于管辖权异议的范畴。
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会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异议成立,就会把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认为异议不成立,就会裁定驳回。裁定作出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还可以上诉。但后续要是上诉结果维持,或者法院已经开始对案件实体进行审理了,又会面临新的情况。这时候该怎么应对,不同的案件处理方式可能不同。如果遇到这些复杂问题,不妨到律图网咨询律师,律图网的律师都有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更好地处理后续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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