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现代社会,人员流动频繁,很多人在外地工作生活。夫妻双方在申请离婚,经过了离婚冷静期之后,却可能因为一方在外地无法按规定时间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这可咋办呢?这种情况着实让不少人头疼,毕竟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程序,双方都得遵守,可一方又不能及时回来,这婚到底还能不能离成,该怎么处理,都是大家关心的问题。
一、了解离婚冷静期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规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比如小张和小李申请了离婚登记,过了冷静期后,小张在外地没办法回来,那么就可能面临视为撤回申请的情况。
二、考虑撤回申请后重新申请
如果一方在外地短期内无法回来,双方可以协商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等双方都方便的时候,再重新申请离婚登记。撤回申请需要一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要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之后等双方都能到场了,再重新走一遍申请、冷静期、领证的流程。
三、选择诉讼离婚途径
要是双方确实感情破裂,不想再等重新申请的时间,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时要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相关证据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审理等程序。如果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没有太大争议,法院调解离婚也是比较快的。例如小王和小赵,小赵在外地回不来,小王就向法院起诉离婚,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法院出具了调解书,这样也能达到离婚的目的。
四、申请延期或特殊处理
有的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可能会考虑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一方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到场。这种情况下,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说明情况,申请延期办理或者采取特殊的处理方式。不过这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像医院的诊断证明、当地政府出具的灾害证明等。
当遇到一方在外地无法到场完成离婚手续的情况,无论是选择重新申请离婚登记,还是走诉讼离婚途径,后续都可能会面临一些新的问题。比如重新申请后冷静期内双方又出现新的矛盾,诉讼离婚中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一致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陷入法律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有丰富经验的专业律师,他们的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能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离婚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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