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最新修订 | 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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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2、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3、承担国土资源和房屋权属管理的职责。4、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5、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我国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市政府机构之一,很多人多不了解它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它的主要职责市对全市的国有土地进行规划和房地产的开发。使我国的国土资源进行合理分配使用,那么下面小编说一说其具体的职责: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土地、矿产、测绘和房屋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组织编制、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初审区、县级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土地保护、利用、开发、整理、复垦的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保护管理工作,实施土地用途管制

(三)负责组织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及其有形市场的建设、完善和监督管理以及土地评估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年度计划;拟订地价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征收、划拨、出让、收回等工作,计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负责对上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和批后实施工作;负责建设用地预审和临时使用土地审批,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四)组织拟订地籍管理规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和发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接管、代管、撤管等直管房监督管理工作;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五)监督检查遵守和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查处违反土地、矿产、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负责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

(六)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拟订和落实全市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负责监督管理国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等流转行为;负责房地产买卖、租赁、评估、中介、测绘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和后续监管工作。

(七)组织编制和实施房屋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划和计划;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房屋修缮、危破房改造、白蚁防治、应急抢险等房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成立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和使用。

(九)负责监督管理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负责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和拆迁单位资质管理;负责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和行政强制拆迁管理工作。

(十)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规划;负责矿业权市场的建设、完善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环境复原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和探矿权、采矿权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地质环境的调查和监督管理;负责地面沉降的监测、防治以及矿泉水、地下水、地热资源开采的监测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市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和实施测绘工作规划、计划,制定测绘技术标准;负责测绘行业和市场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地籍测绘、房地产测绘、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负责审核用于权属登记的房地产测绘成果。

(十三)负责土地、矿产、测绘和房屋管理的科学技术、信息交流、宣传教育和外事活动工作。

(十四)负责县级市国土房管局、区分局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的主管方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我国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针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制定了城市房屋拆迁的最低补偿标准,并负责对拆迁补偿安置金的监管工作。当我们的房屋拆迁发生纠纷时,可以向当地负责行政强制拆迁管理工作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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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1、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综合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等其他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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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我要租房子,现在只要让我搬出去什么都是好的,我朋友帮我介绍了一家,咨询下国土资源局房屋租赁合同
[律师回复] 出租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个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工料费由___方承担(   ); 所有权属___方(   )。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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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属于什么局管的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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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去国土局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是的,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准备各自的材料共同去税务局缴纳税费,买方将房款存入房管局设立的第三方托管账户,双方在房管局完成房产证过户,在国土局完成土地证更名。买方验房,完成水,电,气,网等房屋配套设施的更名,卖方结清所有的费用,交接房屋钥匙。双方共同去房管局买方签字,卖方领取房款,交易完成。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判决的,需出具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去交易核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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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涡阳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审查。2、登记。3、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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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签后去土管局备案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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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在开大会,因为需要,自己也在关注着这方面的事情,来咨询一下国土资源局案卷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第一部分 程序规范
  第一章 立案
  立案阶段主要包括,接待、初审、决定立案或者决定不予受理三个阶段。主要程序要求如下:
  
一、第一阶段:接待
  
(一)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的,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明确的复议请求。
  
3、有申请复议的事项和理由。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核查申请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核查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委托手续(委托其他公民代理的,核查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律师代理的,核查律师执业证明以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指派函)。
  
(二)以口头形式当面提出复议申请的,应当有接待登记,并制作申请笔录,申请笔录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明确的被申请人。
  
2、明确的复议请求。
  
3、申请事项和理由。
  
4、口头申请的日期。
  
5、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同
(一)中第4项、第5项的规定)。
  
6、申请人在笔录上的签字。
  
7、两个承办人员接待(笔录中签字或者接待登记中记载)。
  
二、第二阶段:初审阶段
  依据《复议法》的规定,对复议申请是否可以立案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应当具备如下内容:
  
1、受理事项符合《复议法》行政复议范围的规定。
  
2、申请人是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当事人。
  
3、第三人是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经法制机构负责人批准。
  
4、被申请人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级行政机关,区、县人民政府,或者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由市政府直接管理的事业组织。
  
5、受理复议案件的机关是有权进行复议工作的行政机关。
  
6、受理事项是否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是否受理。
  
三、第三阶段:决定立案或决定不予受理阶段
  
(一)决定立案程序:初审后,对符合形式审查内容的复议申请决定立案,主要程序具备以下内容:
  
1、承办人员提出应当立案的理由、依据以及立案建议。
  
2、复议机关负责人或者复议机关行政负责人授权的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
  
3、将受理决定通知申请人。
  
(二)决定不予受理的主要程序:
  
1、初审后,对不符合形式审查内容的复议申请,承办人提出不予受理的理由、依据和处理意见。
  
2、不予受理的决定自法制机构接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作出,并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或复议机关负责人授权的负责人审批。
  
3、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加盖复议机关印章或行政复议专用章。
  
4、不予受理决定书中告知了作出不予受理的理由、依据。
  
5、对符合《复议法》的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复议申请,告知了申请人应当向哪个机关申请复议。
  
6、属于《复议法》第15条第1款规定的复议申请,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复议法》第18条的规定转送了有关复议机关,并通知了申请人。
  
7、属于复议前置类型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时,告知了申请人享有起诉权、起诉期限以及受诉法院。
  第二章 审 理
  
一、审查阶段
  审查阶段是对复议案件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实体审查的阶段,审查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法制机构在接到复议申请的7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和有关材料转送了被申请人,告知立案受理,并要求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答复意见和有关证据、材料。
  
2、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认定违法事实是否清楚。
  
4、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证据是否充分。
  
5、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适用依据是否正确。
  
6、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程序是否合法。
  
7、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是否有越权和滥用职权的情形。
  
8、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明显不当。
  
二、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程序
  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程序:是指复议机关决定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申请人提出了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书面申请。
  
2、复议案件承办人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提出审查的意见,或者承办人员直接提出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意见、理由、依据,报复议机构负责人审批。
  
3、复议机关负责人或者复议机关负责人授权的复议机构负责人批准停止执行。
  
4、制作行政复议案件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通知书。
  
5、将停止执行通知书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
  
三、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
  根据《复议法》第26条和第27条的规定,法制机构发现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适用的依据不合法时,应当按照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程序进行审查,审查程序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承办人员在收到复议申请的7日内提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意见,填写中止审理审批表。
  
2、法制机构负责人对中止审理的意见进行审批。
  
3、制作中止审理决定书。
  
4、将中止审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
  
5、属于复议机关有权处理的规范性文件,复议机关负责人在30日内签署对规范文件的处理意见。
  
6、属于复议机关无权处理的规范性文件,经法制机构负责人同意,报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后,7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处理。
  
7、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结束后,书面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恢复审理程序。
  
四、决定和执行
  决定和执行阶段,是复议机关按照《复议法》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送达复议决定书、监督复议决定执行的阶段,主要程序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复议决定内容不符合《复议法》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
  
2、复议决定经过复议机关负责人或复议机关负责人授权的负责人批准。
  
3、复议决定加盖了复议机关印章。
  
4、复议决定是在法制机构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或法定的延长审理期限内作出。
  
5、延长审理期限,经过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
  
6、行政复议决定书在7日内送达了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
  
7、监督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复议决定的执行。
  
8、对行政机关拒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责令其限期履行。
  第二部分 文书规范
  第一章 立案阶段
  主要文书有:复议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律师执业证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指派函、立案审批表、行政复议申请转送通知书、责令受理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案件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决定书、行政复议告知书、行政复议转送函、责令受理行政复议审理通知书、送达回证。
  
一、立案登记表的主要事项:明确的当事人基本情况、立案事由及依据、承办人意见、领导批示及时间。
  
二、复议案件答复通知书,有明确的受理时间、答辩期限、逾期不提交答复和有关材料的法律后果。
  
三、不予受理决定书的主要内容:明确的申请人、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复议机关印章、决定日期(复议前置的,告知诉权、诉期、受诉法院)。
  
四、送达回证的主要内容:送达文书名称、复议机关印章、当事人签收、送达日期。
  第二章 审理阶段
  主要文书有谈话通知、调查笔录、其他证据材料、审核报告、停止执行通知书、行政复议中止审查决定书、行政复议终止审查决定书、行政复议申请延期审查通知书、规范性文件转送处理函、送达回证。
  
一、谈话笔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谈话内容清楚、当事人签字。
  
二、审核报告:承办人员对行政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事实、程序、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处理依据。
  
三、停止执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停止执行的理由和依据、决定内容、复议机关印章(或行政复议专用章)、裁决日期。
  第三章 决定执行阶段
  主要文书:有结案呈批表、复议决定书、送达回证、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强制执行申请书。
  
一、结案呈批表主要事项。承办人员提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处领导审批意见、主管领导意见、复议机关负责人意见、批准日期。
  
二、复议决定书主要内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的请求和理由,被申请人的主要答复意见,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证据、依据,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及其依据,救济途径和期限、决定日期、复议机关印章。
  第三部分 立卷归档规范
  一案两卷,正副卷分开;卷内各种文书项目齐备、填写规范; 案卷排列有序;装订规范;卷内没有使用铅笔或圆珠笔书写的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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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管理中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什么规定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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